龙井市采取五项措施推动2015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一是加强民族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将党的民族政策内容纳入全市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动员全市机关干部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全年组织1—2次的民族政策宣传活动,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5幅,悬挂在市主要街道,每月组织局干部职工1—2次系统的、有计划的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学习活动。
二是协助省民委召开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选择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基础好的,能突出我市特点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重点培育,深入挖掘社会最基层,最普通的,最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进行培育,把典型的培育过程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过程,积极配合省、州民委做好上报和选拔、表彰工作。
三是积极推动民族团结“六进”工作,做好新一轮“双百”评选。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选树东盛涌镇仁化村、三合镇富裕村、安民社区、北安小学、三合边防检查站等示范单位,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双十双百”典型示范创建工程,围绕民族工作十项重点内容、十个重点方面,评选出新一轮的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
四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国家民委“一报两刊”和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像我市朴海玉、刘元东等同志先进模范事迹,积极做好9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形式多样的开展活动。
五是积极做好民族体育、民族文化建设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筹备和参赛工作,协调市文体局、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选拔运动员,加强伽倻琴基地的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争取资金、组织活动;积极协调市文体局,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
(龙井民宗局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