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桦甸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完成

04.12.2015  10:49
  2015年桦甸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按照《桦甸市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落实惠农政策和管理保障条件落到实处,桦甸市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工商、质监以及宣传、纪检监察等部门为成员的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及市场监管、宣传、监督等事宜。并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层层把关,补贴程序以报名审核、公示确认、自主购机、验收结算一条龙服务为原则,加强补贴对象资格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重点推广机具优先和“先到先补”的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补贴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财政局参与购机核查、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全年共实现补贴金额1275.06万元,受益户数608户。机具数量676台,其中畜牧水产养殖机械1台;动力机械177台;收获后处理机械2台;收获机械472台;种植施肥机械24台。
  始终坚持“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核实、上门入户核实等多种形式,对购机的真实性进行逐台核实,确保了国家补贴资金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