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认真谋划2016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营造延边州和谐劳动关系氛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延边州人社局将结合当前实际,重点抓好4方面劳动关系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1、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2、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研究探索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系统实现方式,逐步在全州范围内推广,便利企业快捷备案。建立系统数据库用工备案率、劳动合同签订率考核通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督促县(市)抓实辖区内用工管理。3、开展以农民工、小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为主要对象的春暖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和签约履约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4、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与劳动监察支队协同开展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活动,规范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5、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二是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 1、扎实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国企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促进企业工资分配更加科学合理。2、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核审查工作,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开展集体协商,督促指导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3、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开展2016年企业薪酬调查,正确应用调查数据,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便企业与职工参照相关政策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科学合理确定劳动报酬。4、积极响应十八大报告精神,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倍增计划,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得到科学合理增长。
三是加强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建设。 1、注重街镇乡、社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建设,完善基层劳动关系工作职能,以开展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活动为抓手,对照五个到位标准,检查指导劳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提升基层平台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2、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主要采取分级培训方式,州局对各县(市)工作人员、州属企业劳资人员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再由各县(市)对辖区内街镇乡、社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工作人员、县(市)属企业劳资人员进行培训。
四是健全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 1、完善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立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加强和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建立三方机制。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2、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扩大创建活动在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推动创建活动向企业比较集中的街镇乡、社区拓展,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局面。3、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发展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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