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部署2015年最严监管力推央地权责统一
2015年的食品药品监管布局,日前得以明晰。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2015年,将实现食品药品最严格监管,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此前采访获悉,地方食药监机构的整合及改革进度,由于受多重因素影响,并未完全按照国务院当初的改革要求,全部如期组建地方食药监整合机构。下一步,国家食药监总局将着力打通中央和地方,形成权责统一。
将捋顺央地监管权责
会议提出,要尽快完成基层体制改革,形成上下贯通、权责明确、统一完善的机构体系,使监管触角延伸到位、把网底兜牢。将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新思维、新要求,打造一个以监管为重心、体现服务功能,并引入引导和社会组织功能的主业突出、互相支撑、良性互动的完整的管理体系,深化内部机制建设,向管理要效率、要能力;探索创新更丰富的服务手段,在监管中实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要完善适应新体制、有效管用、覆盖要宽、约束要严的制度体系。
按照国务院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的要求,食药监管的职能部门应该打通,结束以往“九龙治水”的局面,从行政机构的形式上来看,应该尽快组建新的地方食药局机构,而且,市级食药监管机构必须独立设置。
不过,就全国层面来看,重庆、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及天津等省份实施的地方食药监改革,并没有完全遵循国务院的原有要求,而是采取了糅合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合并成一个部门,借此统一市场监管。
对此,业内有观点认为,地方改革的实践操作,与中央思路产生了一定的背离,个别地方的改革并未做实。
针对上述问题,除了将捋顺中央地方食药监管权责利弊外,2015年,国家食药监总局还要“把事后查处、被动救火式的监管,转变为主动排查、预防为主的模式,继续强化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以及明查暗访等立体风险防控体系”。
立法建立最严格监管制度
2015年的食药监管工作,还将重点在立法范畴着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