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圆满完成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任务
2015年,辉南县在省、市阳光办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各培训机构的积极努力下,稳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现已完成1100人的培训任务,其中: 生产经营型500人,专业技能型300人,社会服务型300人,涉及专业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病虫防治员、土地仲裁调解员、农艺工等。
辉南县阳光办和培训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科学筛选评审,认定培训机构。县阳光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的原则,根据各培训机构以往培训质量、师资力量、配合程度、投入力度、领导重视程度和农民满意程度等因素,综合评审。2015年共认定5家培训机构,分别是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农业综合执法队(种子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并通过《辉南农网》向社会公示。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细致遴选学员。县阳光办组织各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结合“科技之冬春活动”、“科普大集”等有效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了阳光工程影响力,让更多的农民朋友更深地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正面意义。县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方案”,将各乡镇纳入领导小组,由各乡镇政府按照统一的遴选标准,严把遴选关,这样既能避免以往招收学员重复现象,有便于统一管理,又效节省了阳光工程时间和投资成本。为完成全省农村劳动力调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培训质量。执行公示制度。县阳光办通过媒体向农民公布承担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机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等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在开班期间,县阳光办不定期抽查培训基地的办班情况,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确保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模式。利用现代多媒体手段进行理论授课,把培训重点内容系统地编制成学员易懂、直观的教学课件,增加现场互动环节,极大提高了学员参学的积极性。规范档案管理,将大部分信息录入到电脑,实现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双重管理。
2016年,辉南县将根据农民的意愿,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充分利用“科技之冬春”大培训活动和备春耕的有利时机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专业知识水平。在生产季节,将深入到乡镇、深入到村屯、深入到田间地头进行生产实践指导,为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