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价局公布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15.06.2016 20:52
本文来源: 松花江网
为全面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政府有关要求,省物价局公布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详见吉和网)。
政务公开范围包括:结合行政职能公开。公布促进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章,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图公开。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依法公开。推进执法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与执法结果公开。全面公开政务服务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服务指南。及时公布各项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财务收支情况公开。按时公开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结合保障民生公开。加大教育、医疗服务、用水、用电、用气、用油、用热等民生价格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开粮油、副食品等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全面明晰公开公益服务收费标准、公用事业服务收费标准、公开涉企服务收费标准等各项收费政策。
结合社会关切公开。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解读要及时细致。积极回应重要政策舆情、媒体关注热点、重大突发事件等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摘要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按照法定时限、程序及办理申请公开事项。(东亚经贸新闻记者/王璐 松花江网编辑/陈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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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2016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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