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环保局扎实开展2015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11.03.2015  17:06

  为规范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强化污染物排放企业的动态管理,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集安市环保局扎实开展2015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一是确定申报范围。凡在本市范围内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的一切排污单位都应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向集安市环保局申报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的资料。

  二是明确申报时间。各排污单位必须限期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逾期不申报有关排污申报登记的,将依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由监察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了解生产运营情况和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针对排污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对国控企业,要求进行网上排污申报,对企业网上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帮助企业及时完成网上排污申报。

  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在申报过程中拒报、谎报、瞒报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通过排污申报,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全面掌握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等情况,为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