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公布2016年招生章程

07.06.2016  08:32

  高考前夕,全国各招生院校当年度招生章程陆续公布。作为指导本年度高校招生的纲领性文件,考生及家长很有必要仔细研读目标大学当年的招生章程。6日,记者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看到,我省两所教育部直属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度本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其中对两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特殊考生录取、外语语种要求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吉大有7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东北师大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校本部(人民大街5268号)和净月校区(净月大街2555号) 。另外60余所吉林省属高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2016年度招生章程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xxgk/)。

   招生计划

  吉大、东北师大两部属高校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各省(区、市)生源质量调控。

  据媒体报道,吉大2015年度在省内投放本专科招生计划数为2430人;东北师大每年在省内招生近千人。

   录取规则

  吉大:

  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省级招生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东北师大:

  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或120%(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如果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时,按上述规则征集志愿、调整剩余计划。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实考分由高至低顺序,结合招生计划向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额满为止。同一批次中包含多种性质类别(公费师范、非公费师范、非师范等)的专业时,原则上调剂范围为同一批次的所有专业(以下情况除外):(1)若考生未填报任何公费师范专业,则不会被调剂到公费师范专业;(2)若考生未填报任何少数民族预科专业,则不会被调剂到少数民族预科专业;(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不符合调剂原则或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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