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药品生产监管风险品种清单发布

31.05.2016  06:07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品种情况,结合近年来药品生产监管实际,研究制订了《2016年吉林省药品生产监管风险品种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明确问题导向,指导监管工作有的放矢。这是继2015年公布第一批清单之后,省局公布的第二批重点监管品种。

省局要求,各地要将列入清单内的品种确定为本年度重点监管品种,收集整理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品种情况,摸清底数。对拥有清单品种的企业,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按照《吉林省药品生产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全过程动态检查,并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要对重点监管品种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对生产所需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等进行抽验,对产品不合格、存在质量隐患的,除依法处理外,还要责令企业召回问题产品。

对含细贵中药材的中成药品种,要严格执行《吉林省细贵中药材监督投料实施办法》各项要求,对细贵中药材及其中成药品种的采购、检验、生产使用、销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辖区内停产的企业也要进行检查。 

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点监管品种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反药品GMP的,一律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直至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