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圆满完成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01.08.2016  16:38

  今年“两会”后,省政府办公厅交我厅办理的建议提案共47件,其中:主办24件,协办23件。我厅具体承办的建议提案主要集中在医疗保险、就业、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方面,内容多与民生热点紧密相关。在我厅主办的24件建议提案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党派团体提案1件,委员联名提案3件。截至6月20日,我厅已按要求和时限全部办结,建议提案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面复率为100%。 

  在建议提案具体办理过程中,我厅从以下方面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 厅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分管厅长会议部署、法规处牵头督办。坚持依法办理、协商办理原则,坚持接受监督、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突出办理重点, 明确分工、明确时限、明确要求,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转变作风、联系群众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情、深入调研的过程,作为启发智慧、创新思考的过程,与我厅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一并考虑、一体部署、一同推进。 二是规范办理。 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修订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严格实行交办、办理、审核、汇总、签发的办理程序,基本实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运行。在向代表面复环节,各承办处室、单位始终坚持没有沟通不答复、沟通不到位不答复的办理原则,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在办前、办中、办后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工作的服务意识和主动意识,主动上门走访,征求代表意见,不仅让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更让代表对我们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满意。 三是抓好落实。 对于人大代表建议,我们按照ABCD四种类别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答复,并注重落实。对于A类建议,属于已经完成的,我们向人大代表做好政策解释和情况说明。对于B类建议,属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的,我厅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调研、落实,对于促进人社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对于C类建议,属于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建议,我厅采取与代表反复多次沟通的方式,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于D类建议,属于工作参考类。针对代表所提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建议,我厅不仅仅是进行解释说明,而是深入挖掘代表委员所提建议的深层次原因,抓住问题的关键予以解答和回复。 

  省人大对我厅建议办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7月14日、15日,省人大检查组分别召开会议听取了我厅关于重点建议办理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并作为省人大常委会指定的两家单位之一,接受检查组的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