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厅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正式启动
为贯彻落实好厅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做好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省厅于4月25日上午召开了建议提案交办会,21个相关处室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赵春林副厅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下发了我厅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法规处负责同志就办理程序、时限及工作要求等事宜作出说明。省政府交办我厅“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共计4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委员提案26件;主办24件,协办20件。今年建议提案质量明显提高、焦点也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医疗保险、就业、劳动关系、人才建设等方面。省人大和省政协将对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会上,赵春林副厅长就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严肃。 要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建议提案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政府工作、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和手段,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也是中国政治制度的特定要求。我厅是民生部门,人民群众对我厅工作关注度高,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更好地改进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同时,这也是宣传展示人社工作的重要时机,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提高社会各方面对我们工作的了解和认同。各承办处室、单位要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严肃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要严谨。 着重强调办理提案办理主要环节的工作。一是要搞好分类,弄清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针对问题进行答复,做到有的放矢。二是研究回复意见。不仅要从法律政策依据角度来考虑,还要结合我省省情、人社工作特点、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综合分析。三是做好报审。办理的建议提案要向分管厅领导汇报,请分管领导从大局层面予以把关。同时法规处把握工作规范。四是面复。要由法规处和业务处室、单位共同完成,法规处负责组织协调,业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直接面复。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请上来、走下去、召开座谈会等。五是消化吸收。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也是研究工作、校正工作、改进工作和推进工作的过程,目的是为了吸收民智,进一步提高工作层次、研究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要严格。 各承办处室、单位负责人是办理建议提案的第一责任人,各承办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确保按时限、高效率完成办理工作。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要及时总结,以进一步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