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体系

15.12.2015  09:44

  城市晚报讯 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描绘了未来5年吉林省发展的宏伟蓝图。在“十三五”期间,省民政厅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法治统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发展,保住基本、补上短板、兜好底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郑国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一定要让所有困难群众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绝不能让任何一名困难群众穷在深山无人知,困在家中无人问,要为保障困难群众‘一个也不少’地进入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问:“十二五”时期,全省民政事业实现了哪些新的发展?

  答: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省政府连续8年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救助标准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保障全省城乡低保对象160万人左右;城乡低保标准从2010年的月人均226元和年人均1582元分别提高到月人均393元和年人均2677元,分别提高了73.9%和69.2%。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进一步完善,灾害紧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妥善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46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7%。省政府连续3年将养老服务网络工程建设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全省初步建立了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全省养老床位总数由2010年10.5万张增长到14.6万张,增长38.9%;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由2010年24.5张提高到32张,增长30.6%,位居全国前列。立足居民养老需求实际,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省民政厅在长春市二道区岭东社区直接开展定制化服务试点,受到社区老年人欢迎。目前,全省形成了委托运营、延伸服务、资源共享3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全面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全面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各地全部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了“基层协商目录”,所有社区(村)建立了“议事协商委员会”,有效保障了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际的民主权利。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99.6%的城市社区服务场所达到500平方米以上,40%的村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群众开展文体活动、享受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搭建了平台。开展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实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作“”一门式“工作模式,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

  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全省开展了社区拥军活动,推进了基层拥军工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妥善保障了全省12.61万优抚对象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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