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4年度建筑业相关统计数据及做好2015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吉建管〔2015〕7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2014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建筑业各项统计指标,但仍有部分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报产值等统计数据。为全面掌握全省建筑业发展情况,为2015年建筑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省厅决定组织各地补充上报2014年度建筑业相关统计数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4年度统计汇总工作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统计年度报表(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全年数据,于2月13日下班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省厅建管处。
二、做好未参加国家统计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工作
经过近一年来的梳理,全省尚有338户有资质建筑业企业未参加国家统计联网直报,这些企业构成如下:
(一)已在统计部门备案,但2014年未进入国家统计库,无法联网直报统计数据的企业228户(见附件2)。
(二)已进入国家统计库,但未列入建筑业统计口径的企业110户(见附件3)。
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所辖上述企业,认真填报“2014年度主要发展指标年度统计报表”(见附件4),经市(州)汇总,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月13日下班前报省厅建管处。
三、做好未按规定上报统计数据被省厅锁定的企业清理工作
在全省建筑业企业数据库中,尚有557户企业(见附件5)一直未参加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和省厅统计数据月报,已被省厅锁定,无法开展升级、增项、延续等工作。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所辖上述企业的排查工作,对仍在生产经营的企业,列为信用评价重点监管企业,督促企业抓紧时间办理《建筑业企业统计备案入库确认单》、《建筑企业上报统计数据(产值)保证书》以解除锁定;对已停业、歇业的企业,请各地提出处理意见,省厅将统一撤回相关企业资质,批量删除企业资质信息。
四、全面做好2015年建筑业统计工作
根据《关于建立全省建筑业主要发展指标月度统计快报制度的通知》(吉建管〔2014〕15号)的文件要求,2015年各市(州)仍需于每月初1至5日报送月度的统计快报,统计快报格式进行了调整(见附件6),原2014年度各地区统计快报格式停用。
今后,省厅将继续把产值等相关统计数据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延续、就位及各类人员管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地高度重视建筑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项统计数据,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振
联系电话:0431-82752559
快报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吉林省建筑业主要发展指标年度统计报表(2014年度)
2.已备案未上报产值等数据的企业名单
3.已备案入库但未列入建筑业统计口径的企业名单
4.2014年度建筑业企业主要发展指标年度统计报表
5.未按规定上报统计数据被省厅锁定的企业名单
6. XXX地区建筑业主要发展指标月度统计报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