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的通知

31.03.2017  15:53

吉建质〔2017〕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监理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吉建质〔2014〕9号)的相关规定,省建设监理协会于2017年2月-3月期间组织对我省监理企业开展了2016年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工作。全省共196家监理企业参加了本次信用评价。

经监理企业自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初评、省建设监理协会审核和综合评价,49家监理企业评价为A等级,44家监理企业评价为B等级,29家监理企业评价为C等级,74家监理企业评为D等级。现将我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诉,联系电话:0431-82752580,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31室。 

     

附件:吉林省2016年度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汇总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