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吉林省2016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告

24.03.2016  16:46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吉水建管函〔2016〕4号)文件要求,各地要建立和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和水库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责任制度。现将2016年度全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接受社会监督。请各地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到岗到位,切实承担起责任,将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作为常态工作,认真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