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7年度市直及宁江区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12.01.2017 20:3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月11日,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松原市宾馆组织召开了市直及宁江区医疗机构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市直及宁江区医疗机构的院长、分管药品管理工作的副院长、药剂科负责人或药品采购中心主任约11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解读了《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强调了《办法》关于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讲解了有关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的要求。并通报了2016年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和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情况。
会议充分肯定了市直及宁江区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行医用药安全性认识;要从大局和全局意识出发,提升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从为百姓切身利益出发,强化自身的主体责任;要从核心意识出发,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三是市局每季度将对各医疗机构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要做好监督检查笔录和相关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帮助医疗单位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对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依法查处,该通报的及时通报。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拒不整改的,加大曝光力度。
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健全药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同时,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提高监测报告质量。
附件: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01.2017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