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于12月31日截止
26.12.2020 11:22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日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提醒长春市城乡居民,长春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于12月31日截止,还没有缴费参保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参保缴费。逾期补缴人员将有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截至目前,长春市(含九台、双阳、榆树、德惠、农安)已有466.6万城乡居民完成2021年度医保缴费。
2021年度市城乡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2002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2021年度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全额资助,个人缴费标准为0元;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资助130元,成年人缴费标准为19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缴费标准为70元。其他参保补贴政策按照“先缴后补,缴补分离”的原则执行,具体补贴形式另行通知。
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的城乡居民可缴费方式包括三种,即微信小程序、手机App和银行缴费渠道。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温馨提示:全市城乡居民在医保缴费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可通过拨打业务咨询电话81110000、关注“长春医保经办”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查询,或前往繁荣东路166号市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进行现场查询,各城区医疗保障分局不受理此项业务。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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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202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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