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2019年度吉林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新闻发布会

11.05.2020  20:53

5月8日,省法院召开2019年度吉林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新闻发布会,行政审判庭庭长郭岩,通报2019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助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为重点,对2019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的重点工作以及相关领域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总结梳理,并以问题为导向、以审判为视角,就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出意见建议。

201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4218件,同比上升4.7%,其中行政诉讼案件7356件,行政赔偿案件204件,非诉执行审查案件6652件。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3684件,其中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640件;审结非诉执行审查案件6600件;审结行政赔偿案件119件。

全省法院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为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全年审结涉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地铁工程、快速路延伸、机场大道以及旧城区改造等项目建设案件318件,对于重大工程和重大招商引资等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尽可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争议,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是依法支持重点工作。建立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机制,对于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生态保护等重大群体利益的案件,认真分析研判,充分运用协调、审判、非诉执行等多种方式,做到案结事了,确保重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治理滥诉行为,全年处理滥诉案件1213件,同比上升14.2%,滥诉案件同比下降2.5%。发出司法建议249件,为地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比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培训和考核,编制行政行为指引;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实现府院良性互动;全面落实出庭制度,提高应诉水平;全面建立裁执分离工作机制,提高执行效率等一系列建议,其中大部分建议均获得行政机关采纳并已启动落实推进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四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护人民群众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诉累。现在,凡是到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先由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进行调解,争取将滥诉案件、无效案件、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化解在诉前。继吉林省首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后,全省已挂牌成立37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4月28日,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省法院挂牌成立。副省长韩福春、省法院院长徐家新出席挂牌仪式并讲话,省直、驻省中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全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法院特邀监督员出席挂牌仪式。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府院联动工作在省级层面的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将充分发挥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载体作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渠道作用,通过建立完善源头预防、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确保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诉前化解。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途径,在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互信”桥梁,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实现“双赢”,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诉累。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这个平台,更加精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吉林振兴发展大局。

已成立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运行态势良好,截止目前,37个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诉前行政争议186件,化解诉讼及非诉行政争议162件。5月底前,全省各级法院将全部完成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建设工作。

省法院向省政府通报2019年度吉林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并于3月12日,与吉林省政府联合召开的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后,以成立“一个中心”、完善“七项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部署全省各级法院同同级政府联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各地纷纷响应,截至目前,全省9个市(州)中级法院及53个基层法院已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有力促进府院联动工作,努力实现行政案件源头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月份以来,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新收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06%,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新收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5.38%,诉源治理效果明显。

中国吉林网记者

刚才,您提到了,建议府院合作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加强诉源治理。我想了解一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建设情况。

郭岩:目前,全省已挂牌成立37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特别是4月28日,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省法院挂牌成立。副省长韩福春、省法院院长徐家新出席挂牌仪式并讲话,省直、驻省中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全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法院特邀监督员出席挂牌仪式。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府院联动在省级层面的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将充分发挥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载体作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渠道作用,通过建立完善源头预防、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确保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诉前化解。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途径,在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互信”桥梁,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实现“双赢”,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诉累。通过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这个平台,更加精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吉林振兴发展大局。

已成立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运行态势良好。截止目前,37个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诉前行政争议186件,化解诉讼及非诉行政争议162件。5月底前,全省各级法院将全部完成“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建设工作。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想请问郭岩庭长,省法院在实现府院良性互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方面有哪些举措?

郭岩:我院向省政府通报了2019年度吉林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并于3月12日,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的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后,以成立“一个中心”、完善“七项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部署全省各级法院与同级政府联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各地纷纷响应,截至目前,全省9个市(州)中级法院及53个基层法院已经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有力促进“府院联动”工作,努力实现行政案件源头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月份以来,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新收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06%,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新收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5.38%,诉源治理效果明显。

其中,辽源地区两级法院通过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对某县运管所针对赵某某等46人非法营运案和某局针对某小学、某单位非法占地、缴纳城市配套设施费案等52件非诉执行案件完成诉前化解,收到良好法律效果。

城市晚报记者

刚才您提到,全省法院在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基础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旁听庭审评议、府院联合调研等“七项机制”,促进行政案件源头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能否介绍一下“七项机制”的具体内容。

郭岩:我逐一解释一下“七项机制”:一是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机制。通过有效运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健全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形成诉前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尽最大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案件增量。二是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机制。对于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生态保护等重大群体利益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案件,加强法院与政府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是行政审判定期通报机制。以年度综合报告为常态,以特定行政领域专项报告为补充,由各级法院定期向同级政府和对应的行政机关通报行政诉讼司法审查报告。四是司法建议通报反馈机制。各级法院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要及时办理、书面反馈,进一步推动司法建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五是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机制。发挥政府措施多样、资源丰富的行政优势,对于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避免将案件简单转到法院申请执行审查,努力降低案件增量。六是旁听庭审评议机制。行政机关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庭审,直观感受行政争议司法处理,促进提升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七是府院联合调研机制。重点研究在环保整治、社会治理、征收拆迁、社会保障等阶段性重点工作中可能引发的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以及新修订或颁布的行政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