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2016年度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整体质量效能取得明显提升

10.03.2017  09:43

  2016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坚持以构建和维护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为主线,以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整体效能为重点,注重统筹谋划求发展、密切协调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调解仲裁工作任务指标,为维护调解仲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落实法规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开展,贴近调解仲裁工作实际,对2009年以来国家和省下发的15个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法规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电子文档,并结合全州调解仲裁工作实际起草下发的3个具体落实文件,借助召开全州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会议之际,进行了系统解读和落实安排部署,确保了全州各级抓调解仲裁工作思想认识统一、依法依规推进落实到位。年度全州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当期共计受理各类案件475件、涉案人数508人、涉案金额2830.63万元,结案474件、结案率为99.37%,完成年度90%任务指标的110.4%,有效提升了调解仲裁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构建工作平台,提供了坚强保障。 注重巩固和推进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示范及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借助省级财力支持,共计订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上墙公示内容4305套、基层人社平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上墙公示内容2826套、调解室徽标5131个、调解员胸徽22464个,为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程,整体提升基层调解平台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提供了保障。年度全州各类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共计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69件、涉案人数1100人、涉案金额589.73万元,结案率为100%,完成年度80%既定任务指标的125%,占全州年度案件处理总量的68.6%,切实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关口的整体前移,提升了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能,有效维护了全州劳动人事关系的稳定和谐。

   深化实体建设,加快了推进进程。 坚持以省级为依托、以州级为纽带、以县市为主体,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及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做到了三级联动、沟通互动和调研推动,确保工作任务实现了超前部署、申报方案实现了全州规范、落实标准实现了全程问效、完成时限实现了全程调度,有效推动了全州仲裁院实体化建设进程,年内有4个仲裁院已完成实体化建设方案批复,其中3个已完成实体化建设任务。

   开展互检互学,拓宽了视野思路。 在全州范围内积极开展了调解仲裁效能建设互检互学活动,圆满完成了省厅赋予的赴吉林市互检互学和迎接长春市到我州互检互学工作任务,既创造性地完成了省厅赋予的互检互学任务,又通过互检互学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增强了全州各县市之间以及与其他地区之间的调解仲裁工作学习交流,进一步拓展了工作视野,开拓了工作思路。

   强化队伍培训,构建了人才支撑。 选派73名各级各类调解仲裁人员,分别参加了国家、省组织的5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题培训,提升了队伍素质,优化了人才储备,为确保全州调解仲裁工作的创新发展和深入推进,提供了人才和智力支撑。

   加大调研力度,推动了创新发展。 针对调解仲裁文书送达存在的难点问题,结合仲裁机构窗口服务建设,加大了理论研究和探索力度,有效破解了调解仲裁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为推动全州调解仲裁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源泉和动力。其中《仲裁文书送达环节面临的难点问题及主要对策》调研文章被选入全省人社系统2015年度调研报告汇编,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窗口建设经验材料被《劳动保障世界》杂志刊载。(延边州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