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水利档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2.02.2017  19:10

吉水办函〔2017〕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直属各单位: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水利档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办档函〔2017〕154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做好2016年度全省水利档案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  档案管理部门、人员、档案业务经费情况;

2.  现存全部档案及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档案历史分期、现存资料、档案电子数据有关情况;

3.  档案用房面积、档案设备设施情况;

4.  接收档案、移出档案情况;

5.  档案资料利用、档案编研情况。

二、填报范围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及所属单位,各县(市)水利(水务)局及所属单位。

三、填报方式

全省水利档案统计年报通过水利档案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汇总、逐级报送的方式。

1.水利档案统计报表系统通过IE浏览器登陆(网址http://datj.mwr.gov.cn)。在报表系统登陆页面输入本单位帐号、密码,即可进入工作页面。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所属单位以及所辖地区统计报表的汇总、报送工作,可通过水利档案统计报表系统的“单位管理”模块,建立好下级单位名录,确保本单位、所属单位及所辖地区档案统计工作全覆盖。

3.各单位应通过网络利用报表系统,自下而上逐级完成“基础报表”数据的填报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利用网络报送基础报表数据的同时,还应通过报表系统生成纸质综合报表(1-5),由有关责任人在“水利档案工作综合报表移交封面”履行签字手续,并加盖公章后报水利厅办公室(无所属单位的厅直属单位,可直接报送基础报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水利档案统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统计工作按时完成。

2.水利档案统计报表填报2016年度的数据,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各单位要做好统计数据的层层汇总、层层审核把关工作,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填报各项指标,认真校核相关数据表间关系,避免出现错报、漏报、不报等现象,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3.各单位对水利档案统计报表进行汇总,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通过报表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

4.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可随时通过网络在水利兰台QQ群(231860338)中进行咨询。系统技术问题也可直接与统计软件开发单位北京北科博研有限公司联系。

厅办公室联系人:宋艳华      联系电话:0431-84994026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10—63203759 

   

                                                 

 

        吉林省水利厅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