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红十字会扎实开展
2014 年度会费收缴工作
为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强化红十字会会员管理,筹集红十字会专项救助资金,更好地推动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延吉市红十字会扎实开展了会费收缴工作,截至9月末累计收缴会费41万元。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下发了《关于收缴红十字会费的通知》。《通知》明确收缴会费法律依据、缴纳会费遵循原则、鸣谢办法及会费的管理与使用。
二是召开了镇街、学校会费收缴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责任分工、收缴方式、区域划分及交纳对象。
三是采取发展新会员与会费收缴相结合、弘扬人道理念与会费收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收缴。各社区、村红十字服务站负责收缴本辖区成人会费及团体会员的会费、各学校负责收缴红十字青少年会费(低保家庭、残疾人、特困学生免交会费)。
四是强化会费的监督管理。针对收缴的会费单独设立帐户,专人负责,为每一名交纳会费的会员开具票据,增加会费收缴工作透明度,并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广大会员、理事单位的监督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