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妇联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妇联,扩权强县试点市妇联,省妇联机关各部室:
近日,全国妇联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 年妇联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从2018年1月8日起开始填报妇联系统年度统计工作数据。按照全国妇联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目的
掌握妇联组织和人员现状,了解妇联有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收集妇联组织承担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数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以及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统计内容
主要包括:妇联组织和人员情况,有关工作及活动情况,妇女儿童纲要监测情况。
三、统计对象
主要为全国各级妇联组织,填报单位为全国妇联、省级妇联、地级妇联、县级妇联,县以下妇联数据由县级妇联代为填报。
四、统计时间
统计起止时间:2017 年1 月1 日—12 月31 日。
县(区)妇联数据填报截至2018 年1 月31 日;
市(州)妇联数据填报截至2018 年2 月28 日(包含数据审核及修改时间);
省妇联各部室数据填报截至2018 年3 月15 日(包含数据审核及修改时间)。
五、组织实施
年度统计原则为: 集中部署, 归口管理, 分级实施, 本级负责。
各级妇联业务部门统计员负责填报本级数据, 本部门负责人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级妇联办公室统计员负责数据逻辑审核、汇总, 与业务部门会审后, 报经本级主管领导(分管副主席以上) 签字后, 与本单位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资料一并报上一级妇联。
全国妇联业务部门统计员负责填报全国妇联本级数据,本部门负责人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全国妇联办公厅统计员负责全国数据逻辑审核、汇总, 与业务部门会审后,报经本级主管领导(分管副主席) 签发后报送国家统计局。
本统计为全面统计, 填报单位需严格按照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含义、指标口径、指标解释进行填报。各级妇联均需登录全国妇联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六、注意事项
1.通知电子版请见吉林省妇女儿童网通知公告栏目。
2.填报请登陆中国妇女网-应用-全国妇联统计系统。
3.统计工作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统计指标要填报完整,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
4.各级妇联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联系人:李莹 电话:0431-81162329
附件:2017 年妇联年度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吉林省妇联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