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妇联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妇联,扩权强县试点市妇联,省妇联机关各部室:
近日,全国妇联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妇联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即日起开始填报妇联系统业务工作数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目的
掌握妇联组织和人员现状,了解妇联有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收集妇联组织承担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数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以及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统计内容
主要包括:妇联组织和人员情况,有关工作及活动情况,妇女儿童纲要监测情况。
三、统计对象
主要为全国各级妇联组织,填报单位为全国妇联、省级妇联、地级妇联、县级妇联,县以下妇联数据由县级妇联代为填报。
四、统计时间
统计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县(区)妇联报送截至2017年2月10日;
市(州)妇联报送截至2017年2月17日;(包含数据审核及修改时间)
省妇联各部室报送截至2017年2月23日;(包含数据审核及修改时间)
五 、组织实施
全国妇联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级妇联一律使用统计软件网上填报。各级妇联业务部门填报本级数据并审核下级数据,办公室统计员逻辑审核、汇总本级数据后提交至上级妇联;省级妇联办公室统计员汇总全省数据并经分管副主席核签后报全国妇联;全国妇联业务部门统计员填写全国妇联本级数据;全国妇联办公厅统计员审核汇总全国数据,经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统计局,印制成册。
六、注意事项
1.通知电子版请见吉林省妇女儿童网通知公告栏目。
2.填报请登陆中国妇女网-应用-全国妇联统计软件。
3.统计工作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统计指标要填报完整,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
4.各级妇联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联系人:李莹 电话:0431-81162329 18584314803)
省妇联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