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吉林市2017年至2021年地方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11.05.2016  09:46

  为科学制定地方立法规划,使提出的立法项目更加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使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更能发挥其引领、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际需要,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至2021年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项目建议。

  提出的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重点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的“大力培育六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四大支柱产业”、“重点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工作目标,特别是旅游等新兴产业,同时在民生、民权和维护人民利益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并突出以下内容:一是促进全市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协调进步。二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三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制约有关工作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问题。

  立法项目建议应包括项目名称、立法的主要内容和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材料。

  本次征求地方立法项目建议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截止。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面或者电子信函的方式提出地方立法项目建议。

  联系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3号

  吉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钟耀刚 齐丹枫 于兰 陈静

  邮政编码:132001

  传真电话:62487107  6248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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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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