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5家企业被确定为2015年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
国家林业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的《关于公布2015年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的通知》(林科发〔2016〕16号)公布了北京市黄垡苗圃等31家2015年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吉林省共有5家企业经审核确定为林木制品、林木种苗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是:桦甸市惠邦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珲春兴家地板有限责任公司、抚松金隆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期限自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建设工作由国家林业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主旨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精神,加快推进林业企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林产品质量,不断形成一批生产管理标准化、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林业企业。组织实施是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的《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林科发〔2014〕5号)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字〔2015〕96号)要求,按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在各省级林业和质监主管部门的推荐下开展的。
国家林业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对此次确定的2015年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示范企业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示范企业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健全和完善企业标准化体系,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实施标准化,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各有关省级林业和质监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示范企业的指导,及时总结示范企业建设工作经验,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发生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三是各地要积极开展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探索林业企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工作的新模式,推动林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顾寒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