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毅坚卓 奋力竞跑 2021年吉林法院审判执行主要指标继续居全国前列

14.01.2022  11:32

1月13日,省法院组织召开了“审判质效稳固提升、重点工作成效显著”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巍通报了2021年吉林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一站式”多元解纷、人民法庭建设相关工作情况。

2021年,全省法院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在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作风建设年”、“加强管理年”等引领促进下,实现了由“效率型”向“效益型”转型、由成“”向积“”转变。审判质量效果与效率齐步向好,整体结案率、结收比均位居全国第1位,结案率自2019年9月以来已经连续28个月稳居全国前5位;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2018年的46.7天减少至32.8天,位居全国第2位;简易程序适用率从2018年的77.77%提高至90.2%,位居全国第2位;执行工作22项质效指标全部进入全国前9位;诉讼服务质效位居全国第4位,推动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基本实现了高质量发展三年目标。‍

审判执行主要数据指标持续稳固领先,执法办案工作成效显著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质量效果与效率并重的工作思路,年初提出实施“审判执行质效稳固提升、业务工作精品、队伍建设先锋”三大工程,研究设定12项审判执行质效年度核心指标,引领全省法院咬定目标不放松、提质增效不止步。坚持全省法院重点工作月通报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滞后基层法院进行定点联系、结对帮扶方案,弘扬先进,激励后进。常态化加强数据收、结、存统计,努力实现应结尽结,切实做好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和服判息诉工作,推动实现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1.1%,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保持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高压态势

全省法院着重在常态化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研究出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指导意见》并配套制定16项常态化制度,构建了1+16+N框架体系,指导全省各级法院共建立190项机制制度。组织全省法院开展针对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打击虚假诉讼和“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倒查三年来专项斗争中的426件涉黑涉恶案件。截止11月末,全省法院专项斗争期间积案已全面清零,2021年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已全部审结,社会环境持续净化。

一站式”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多元解纷机制不断深化

全省法院坚持群众需求导向,不断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共引入559家社会调解组织2922名调解员,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2021年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86155件,调解成功率87.7%。全省1866名法官和助理全面对接13045个基层网格,形成“网格吹哨、法官报到”的“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全面推行审判服务“好差评”制度,并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打通问题解决关口,形成服务闭环,人民群众现场评价满意率达98.10%。

注重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将人民法庭工作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注重强基导向,紧紧围绕人民法庭“三个便于”职能定位(即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公平正义),切实提升人民法庭“三个服务”能力和水平(即服务全面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研究制定《吉林省人民法庭建设标准》,有序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截至2021年末,全省203个人民法庭、428个巡回审判点全部建成并实质运行。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弥足珍贵。”站在“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法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执法办案各项工作,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以优异的审判执行工作成效向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答记者问

吉林日报 记者 问: 在审判质效管理方面,审判绩效考核“指挥棒”发挥了哪些作用?

答: 全省法院推行审判绩效考核以来,在强化目标引领、助力审判质效提升、深化审判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省高院党组站在高质量发展全局站位的高度,进一步对标对表,不断提高工作标准,研究设定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指标、诉前调解导出率、诉源治理指标、结案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执行质效指标、信访指标等共12项2021年度审判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并对主要指标进行前瞻性预判,明确年度目标值及目标位次,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2021年度省高院对各中院和省高院机关审判绩效考核办法,设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加大重点指标考核权重,进一步提高审判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对下指导,确保全省法院围绕指标有效推动执法办案工作。截至2021年末,主要指标基本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一点资讯 记者 问: 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促进乡村治理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 我省是农业大省,打击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从而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和参与整治软弱涣散甚至存在腐败问题、使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基层组织,是全省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工作。为此,全省法院建立了数据信息通报机制,完善了涉黑恶犯罪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判决书生效10日内就及时将涉黑恶犯罪人员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有效防止涉黑涉恶问题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促进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北方法制报 记者 问: 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方面,诉调对接有哪些举措?

答: 诉调对接是指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将诉讼方式与仲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方式相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全省法院始终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加强诉调对接。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全省法院共引入559家社会调解组织2922名调解员,设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调解、退休法官等工作室,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畅通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督促程序、速裁快审的衔接机制,细化诉讼辅导、委托调解、材料流转、程序转换各个环节操作,规范工作流程,出台在线调解、诉前调解等规范性文件,确保诉调“无缝对接”。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86155件,调解成功率87.7%。全省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或接入本地综治中心或矛盾调解中心,推行“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与辖区网格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户籍警员等建立固定联系,定期派出法官带案说法、开展咨询、参与调解,推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从以司法裁判为主向注重诉前化解转变、从由单纯办案为主向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转变。全省1866名法官和助理全面对接13045个基层网格,形成“网格吹哨、法官报到”工作模式。

吉林广播电视台· 公共频道 记者 问: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人民法庭承担着哪些职能作用?

答: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也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主要包括司法职能作用和社会职能作用两大方面。司法职能作用实际上就是民商事审判,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的重要战场,每年人民法庭审结的民事案件占全省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9%。社会职能作用就是人民法庭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包括“百姓说事、法官说法”等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和“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建设。2021年,省高院制定出台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网格”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按照“一员多格”配置,基层法院法官及法官助理全面对接辖区基层网格,推动司法力量下沉,延伸法庭服务触角,形成“网格吹哨、法官报到”工作新模式,共化解纠纷4448件。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