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长春市2018年原创禁毒公益歌曲音乐大赛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禁毒宣传教育的影响力、覆盖面和实际效果,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积极组织参加吉林省、国家禁毒办分别于8月、9月举办“禁毒公益歌曲大赛”,长春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举办长春市2018年原创禁毒公益歌曲音乐大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长春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二、参赛对象
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团体或个人均可参赛。
三、参赛时间
1、参赛申报:2018年6月15日前,申报参赛意向。包括参赛主体名称(参赛单位、团体或个人),作品种类(歌曲或音乐)。
2、参赛作品报送:2018年7月10--20日报送参赛作品。报送内容包括:作品歌曲音乐视频短片、词曲作者、歌词及歌曲乐谱等。征集作品恕不退稿。
联系人:范先生 15904404440
四、奖项设置
2018年7月21-30日,长春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邀请专家组织评审。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拟给予奖励(奖励事宜正在申请)。
获一等奖、二等奖作品代表长春市参加全省禁毒公益歌曲音乐大赛(全省大赛设一等奖1个,奖金6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4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优秀奖10个,奖金1000元。获奖作品由省禁毒办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规格
1、歌曲音乐类型不限,表现形式不限。
2、参赛作品需制作成高清格式音乐视频短片,时长为3至6分钟,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5M/秒,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
(二)作品内容
1、突出主题性。参赛作品要紧贴“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以传播禁毒理念、宣传禁毒知识、展现禁毒工作者风采为主要内容。内容健康向上,具有时代感;旋律优美动听,易于传唱;整个作品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突出音乐的美育功能。
2、突出原创性。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未在国内外相关比赛中参赛,未在媒体公开发表过。参赛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版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三)作品使用
参赛作品在比赛展播过程和结束后将无偿提供给禁毒部门用于宣传教育工作,参加大赛即表示同意此公益性要求。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全国决赛获奖作品将纳入国家禁毒办“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库”,提供全国禁毒部门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无偿使用。
特此公告。
长春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