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完成2015—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申报工作

04.11.2015  16:25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通知》(吉环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公主岭市环保局结合全市农村环境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乡镇开展申报工作。

  环保局工作人员经过认真细致的考察、筛选,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确定符合2015—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申报条件的二十家子镇、龙山乡等13个乡镇南山村、翻身村等43个村参加申报2015—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此次申报的项目以重点流域、省控断面区域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为申报重点,项目申报成功落实后,可以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给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对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的污染,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截止2015年10月26日申报工作已全面结束,申报材料已上报吉林省环保厅。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