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2015年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01.09.2015  12:44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吉林省司法厅决定面向全省党政机关,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充实到省司法厅机关工作。 

  一、遴选计划 

  从全省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遴选7名省司法厅机关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符合本次遴选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含主任科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五)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过文字综合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六)具有法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任职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学历情况等时间均按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计算。 

  以上任职资格条件由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干部警务处负责解释。 

  三、遴选程序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遴选有以下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文字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组织考察、政审、体检、正式调入。 

  四、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填写《省司法厅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网址: http://sft.jl.gov.cn/ ),登录吉林省司法厅网站下载。并提交下列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近两年来能够体现自身文字综合能力和水平的文字材料3份,并由所在单位出具文字材料真实性认定函。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15日8:00至16:00;报名地点:省司法厅政治部干部警务处(长春市新发路992号,省司法厅802室,联系人电话:0431—82750330;0431-81330641  联系人:郝焕斌、周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