勠力前行 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创新中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2019年全省法院工作亮点回眸
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42650件,审执结518915件。
法官人均结案167.3件,同比增长17.7%;
案件结收比109.2%,同比提升15.5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位;
整体结案率95.6%,同比提升9.4个百分点,居全国第5位;
执行结案率96.2%,同比提升15.6个百分点,居全国第3位;
诉讼服务质效居全国第4位……
2019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凝心聚力、奋勇争先,足音铿锵,亮点纷呈。
本文为您逐一揭晓
2019年全省法院“成绩单”
推动高质量发展“再发力”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高质量发展需要硬环境,更需要良好的法治软环境。
省法院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落到实处,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融资信贷、创新经营等行为,并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助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认真贯彻谦抑、审慎、善意、规范、文明司法理念,积极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坚持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83480件,结案标的额1254亿元,同比增长3.8%。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98264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督促程序占比46.2%,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减轻企业司法成本。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6297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合同欺诈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11件,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一年即受理案件845件。
第三届长白破产法论坛
【聚焦】《十项措施》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2019年12月11日,省法院向社会发布《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依法服务保障促进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十项措施》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充分体恤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在确保司法措施合法性、规范性的前提下,多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角度出发,认真评估研判司法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秉持善意理念,讲求执法艺术,创新司法手段,提升服务水平,特别是要坚决杜绝就法律讲法律、就程序走程序、就办案而办案的机械执法,秉持司法良知和人文情怀办案。
具体包括树立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切实减轻企业司法成本、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依法慎用羁押强制措施、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功能、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依法适用失信惩戒措施等,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聚焦】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生态旅游法庭揭牌成立
保护好吉林的绿水青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吉林的现实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省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并依托查干湖人民法庭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法庭和生态旅游法庭。
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和生态旅游法庭将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研究,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举措,不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开辟旅游纠纷审理绿色通道,依法快速审理旅游合同、旅游服务和旅游消费等引起的民事纠纷,与旅游管理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旅游纠纷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形成覆盖矛盾纠纷处理各环节的联动机制。坚持“走出去”,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和以案释法力度,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快实现查干湖风景区的线上“一站式”诉讼服务。
【聚焦】通钢重整方案通过创近10年全国破产重整最快纪录
2019年11月4日,通化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提出对通钢集团等14家企业的重整申请。重整期间,通化中院批准通钢集团等14家企业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职工劳动合同的履行、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供应商、客户的权益得到依法保障。
同年12月9日,为便于债权人充分行使权利,通化中院决定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采取网络会议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此次债权人会议,通钢集团等14家企业出资人会议表决全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通过网络表决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通钢集团等14家企业从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到通化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仅用时38天,创近10年来全国破产重整案件重整计划通过的最快纪录。
严惩犯罪增强“安全感”
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实现刑法对犯罪的制裁,惩恶扬善,匡扶正义,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建一方安宁。
2019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823件,判处罪犯34125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多发犯罪,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6186件8638人。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审结案件182件36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开设网络赌场等犯罪,审结案件451件2172人,促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全省法院不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力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16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8740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1095名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同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再审改判刑事案件74件。
【聚焦】以雷霆之威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战役的“主力军”,全省法院坚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并重,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用坚定的决心、无畏的勇气、有力的举措,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019年,全省法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72件,判处罪犯232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占28.2%,判处财产刑4.37亿元。
全省法院坚持“深挖根治”,深入开展“一案三查”,加大对隐藏较深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2019年,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1690条,发出司法建议445件。牵头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培训班,加强与政法其他单位研判会商,统一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聚焦】 依法惩治贪腐
2019年2月15日,吉林中院依法公开宣判吉林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丛红霞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丛红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65万元。对扣押在案的丛红霞贪污、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2019年11月12日,长春中院公开宣判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士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00万元。
2019年11月14日,四平中院公开宣判长春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兼任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管树森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管树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管树森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全省法院坚定不移惩治贪腐,依法审结李士祥、丛红霞、管树森、宋利菲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95件769人,彰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
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少年法庭坚持从“爱”字出发、“教”字着眼、“帮”字着手、“情”字贯穿,法制宣传有声有色,回访帮教有实有果,走出了一条法与情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顾的少年审判之路。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2016-2018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将心理辅导工作融入刑事审判工作中,在少年审判家事审理中心设立心理疏导室,以涉诉青少年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长为主要服务对象,辅导团队由专业心理辅导老师、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且具有心理辅导经验的基层组织人员和院校心理辅导志愿者等人组成。针对未成年人诉讼案件引入社会观护员制度,通过选聘社会观护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和观护,判后由心理辅导老师对被告人或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跟踪回访式的心理疏导,全力抚平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创伤。同时,积极拓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网络,创设“学生进法庭,法官进课堂”良性互动模式,并与辖区内多所中小学开展法制共建活动,协助建立法制宣传栏,先后到学校上法制课50余次,受教育学生8000余人。
司法为民提升“满意度”
全省法院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出为民便民新举措,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机制,努力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可感受。
延吉市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专家
导诉员在诉讼服务大厅诉前导诉
省法院高度关注重点领域群众诉求,高度关注民生领域群众诉求,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7684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扶危济困,速审速执涉及脱贫攻坚、劳动报酬等案件3545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55名被告人定罪处刑。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2705件,和解解决比例60.9%。
全面打造立案服务“立交桥”,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当场立”、吉林电子法院“网上立”、跨域立案平台“就近立”,努力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96.5%,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率74.5%,跨域立案627件。
【聚焦】“两个一站式”建设
省法院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保障一站式多元解纷,以一站式多元解纷拓展一站式诉讼服务空间,全力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全省法院由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019年,全省法院共诉前调解纠纷131628件,调解成功率59.4%,占一审诉讼案件总量的35.9%;新收一审诉讼案件同比增长0.43%,增幅下降6.7个百分点,增速明显放缓。
全省法院探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和“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邀请律师、法学院校师生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以第三方身份参与诉前调解,确保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能够听到各方人士的建议,作出最佳选择。针对诉前调解不成的纠纷,法律服务志愿者指导当事人书写诉讼文书、使用电子法院系统,高效进入诉讼程序。全省法院共引入物业、医疗、道交、校园等283家专职调解组织,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纠纷解决服务。
【聚焦】 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2019年以来,省法院在全省法院同步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出台《跨域立案平台操作规程》,推进“一网通办”和“移动微法院”双通道跨域立案,跨域立案即时可办,全省法院已成功办理跨域立案627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率达74.5%。
省法院以“智慧诉讼服务”为牵引,实现在线调解平台与办案平台、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相关系统对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并同步开展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受到了群众的频频点赞。
截至2019年12月31日,1677名调解员入驻在线调解平台,赢得人民群众高度认可。
【聚焦】 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圈”
针对全省人民法庭设置偏少、诉讼服务半径过大等问题,省法院制定《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实施方案》,全面优化调整法庭布局,将已有的169个人民法庭增加到203个,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新设巡回审判点428个,并将与院机关合署办公的64个人民法庭全部外迁独立办公,切实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降低百姓诉讼成本。
同时,全省法院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社会功能,推进人民调解和“百姓说事点”工作创新发展和提档升级,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共建“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9个诉调对接意见,整合基层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资源,切实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多元化解。
智慧升级数据“多跑路”
21世纪,信息技术对审判时间、空间的重构,审判流程的重塑,使司法公正呈现出新的实现形式,也使司法责任更加清晰明确,审判管理更加科学精细。
省法院深刻把握新时代智慧法院建设发展方向,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准,全面推进智能辅助全流程网上办案,全省法院建成84个智能办案辅助中心、403个智能法庭,省法院在全国高院层面率先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
司法是否公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的切身感受以及社会的整体性评价。
省法院从阳光、便捷、全面的司法服务出发,着力打造司法公开一体化工作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感受新体验,使阳光司法真正走进百姓心中。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83018份,公开案件流程281257件,开展庭审直播93692场,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列。
【聚焦】“区块链”技术为智慧法院插上科技翅膀
区块链技术对加快产业变革、建设诚信体系、便民利民服务、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2019年12月26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执行法官运用区块链技术,对调解书及关键调解信息进行存证,对超过调解约定期限且未执行完毕的案件,实现一键自动转执行立案,快速执结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该起案件系全省法院区块链技术在审执衔接过程中的首次实践。
省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区块链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在现有区块链建设的基础上,以司法链为支撑,组织开发智能审执衔接、电子证据存验等7大区块链应用场景,努力打造智慧法院建设新亮点。同时,针对电子诉讼和全流程网上办案过程中生成的文书、电子卷宗、电子档案、业务数据、用户身份等信息,通过区块链平台加以固定,现已完成4124万份电子材料上链工作。
省法院还将进一步扩大审执自动衔接主体范围,从自然人扩展到法人、其他组织,通过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并通过区块链技术应用促进优化审判流程、提升审判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聚焦】 智能辅助全流程网上办案
省法院“智能辅助全流程网上办案”入选“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
智能辅助全流程网上办案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为基础,有效整合电子法院、微法院等诉讼渠道,全面覆盖收案、立案、分案、庭前准备、庭审、合议、审委会、裁判、结案、归档等10个审判流程阶段,为当事人、立案法官、承办法官、书记员、法官助理、档案管理人员等6类人员提供智能辅助,并配套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减少了各审判环节法官对纸质卷宗的依赖,有效提高办案质效。
【聚焦】 诉讼材料流转的律师“e站”
随着延吉市法院“律师云柜”的投入使用,延边州两级法院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律师云柜”的全面覆盖。
律师智能云柜系统通过“人—机”材料收转模式,实现诉讼材料收转线上线下统一管理、全程追溯,有效解决了法院材料收转及送达过程中存在的工作繁琐、交接不畅、查询不便、难以追溯等问题。
法院通过“掌上法云”平台给律师增设账号,由专人负责通过验证,律师如需向法官递交材料,在电子屏幕上登记递交材料明细、证据等材料,生成二维码后电脑记录信息并形成材料单自主进行选柜,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将材料放入,法官需要时即可取走材料,通过这种模式,有效提升了材料中转效率,减轻律师诉累。
“云上法庭”远程庭审
珲春市法院无纸化办案聚能中心
巩固执行成果“不松劲”
执行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于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法院持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制定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网络查控系统、执行联动机制、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强化执行综合治理,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问题。
同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老赖”认定标准,不是“老赖”的不乱贴标签;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通过采取“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柔性司法手段,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19年,全省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156572件,执结179345件,执行到位金额292.6亿元。
【聚焦】 执行专项行动鏖战四季
2019年,全省法院继续发扬决胜攻坚精神,思想不乱、劲头不减、标准不降、工作不断,先后开展了“春雷”“夏日闪电”“秋猎”“冬季风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实现了执行工作质效“全年红”。
2019年1月29日至3月1日,全省法院利用春节前后一个月的时间,借失信被执行人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开展“春雷”专项行动,集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持续保持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快速执行机制,启动绿色通道,让更多申请执行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重拳清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
自6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夏日闪电”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涉黑恶势力案件被告人财产刑案件、金融债券案件、追索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案件以及标的额5万以下的小标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换挡提速。
9月1日至30日再次开展“秋猎”专项行动,重点针对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6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涉执信访案件等三类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并同步开展“执行工作宣传月”,为“秋猎”行动营造强大声势。
1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冬季风暴”专项行动,针对涉黑恶势力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职务犯罪刑事裁判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等五类执行案件,清晰台账、畅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执。
【聚焦】 法院+保险联动常态化合作机制
2019年7月30日,省法院与中国人保吉林分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全省法院开启“人民法院+人民保险”法保联动常态化合作机制,更加充分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开展保险助力法院审判、执行战略合作,是双方积极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综合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以保险服务衔接司法实务,推动破解执行难题和建设法治吉林的重要举措。
协议约定,双方将在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诉讼保全保险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并将合作推广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司法拍卖贷款保证保险和司法拍卖保证金保险,探索开展司法干警履职保险和被保全人保全保险机制。协议约定,双方还将在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前沿课题研究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聚焦】 全国法院第五期“正在执行”全媒体直播聚焦吉林
2019年8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全国法院第五期《正在执行——2019“夏日闪电吉林行动”》全媒体直播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全媒体直播活动采用电视、网络同步直播,直播活动从上午9时开始,执行现场跨越吉林省吉林市、松原市、四平市三地,持续2小时不间断直播,对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前郭县人民法院、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的5起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约1800万网友在线观看直播。省法院执行局局长任贵利,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钱大军做客直播间,同步解读此次执行行动。
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移动网、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人民网、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平安吉林等50余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参与报道。
深化改革激活“内动力”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惟其艰难,更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
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制定《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办法》,在全国法院率先细化“四类案件”发现机制、启动程序、监管方式和责任追究,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发网上全流程审判监管系统,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
【聚焦】 优化调整机关审判业务部门机构职能
省法院按照优化高效、科学设置、服务审判、统筹推进的总体思路,统筹整合立案、刑事、民事、行政、赔偿、审判监督以及执行等审判业务部门机构职能,通过对审判业务部门职能的科学优化,做到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又有利于实现有效的审判管理监督。
此次优化调整部门职能,以实现专业化审判为切入点,撤并承载碎片化、分散式管理职能的审判业务部门,将省法院原有的17个审判业务部门撤并为14个,新设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裁决庭3个机构。新组建的民事审判庭将着力打造成传统民庭、金融和破产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涉外商事审判庭。新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统筹管辖各类涉环境资源保护以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新组建的刑事审判庭在传统刑事案件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专业化审判力度。审判监督庭则进行审判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规范审判监督工作。新设立的执行裁决庭落实“裁执分离”工作要求,将执行裁决权独立于执行局之外。此外,省法院新设立了审计处,进一步加强对内审计监督,提高全省法院资金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聚焦】 书记员集约管理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审判辅助资源配置,推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背景下书记员职能再规划、人员再配置、权责再分配。
省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书记员集约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确定以延边中院、珲春市法院、蛟河市法院、松原地区两级法院等10家法院为试点,实行“信息化+集约化”双引擎分层工作模式,将书记员原本的程序性、辅助性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替代或优化,通过审判流程节点再造,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审判工作质效。
书记员原则上实行统一集约化管理,有效改变以往书记员“跟人、跟事”的分散模式,由试点法院确定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书记员可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个人特长配置到立案部门、智能办案辅助中心、管理部门从事事务性工作。同时,对节省出的部分书记员人力资源,省法院授权试点法院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熟悉审判业务、综合素质较高的书记员,配置到审判业务部门从事法官助理工作,有效解决审判一线法官助理不足等问题。
【聚焦】 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庭挂牌成立
2019年7月23日,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庭挂牌成立,承担吉林市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家事案件审判,并按照1+1模式,配备五名员额法官、五名法官助理的家事案件审判团队已积极投入工作。
积极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由家事案件分流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组成的家事纠纷诉前调解队伍已在规范的调解流程下充分发挥作用;包含家事调查、心理咨询、离婚冷静期、人身保护令等制度的家事案件审理规程已规范运行;集立案、调解、审判、安保等功能为一体符合家事审判理念要求的家事审判法庭正式投入使用,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成效凸显。
同时,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在城区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悬挂标识并确定巡回审判时间表,并采取与入村入户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健全巡回审判制度,人民群众认同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锤炼队伍提振“精气神”
省法院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总要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统领,把“加强管理年”活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自选动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省法院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加强全省法院党的政治建设具体措施》《落实政治轮训制度具体规定》,组织全省法院干警持续开展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时,明确1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审判业务部门支部副书记和廉政监察员,推动解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在全省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专题调研,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选派102名优秀年轻法官互派挂职,推动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由满足近期需要向重视长远发展转变。坚持以基层队伍为重点,以法官需求为导向,精准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共培训干警2.46万人次。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28个集体和33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靖宇县法院荣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聚焦】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省法院党组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3次专题会议,制定15个意见方案,党组班子通过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专题读书班集中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入基层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3篇,对群众反映的11个突出问题逐一细化解决对策,拿出了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
全院“三上三下”厘清问题清单台账,按照中央、省委确定的12项政治任务,细化36项改革措施。同时,开门纳谏问计,畅通民意渠道,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意见建议,通过网上网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倾听群众心声,扩大检视问题覆盖面。
通过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广大法官干警落实新思想新理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工作效能、办事效率和司法服务水平大幅提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聚焦】 “加强管理年”活动
省法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加强管理年”活动,紧紧围绕审判、政务、队伍三大管理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确定的七个方面,全面加强法院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向管理要质效、以管理促发展、靠管理展形象。
全省法院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实行“三上三下”查摆问题,各级法院、各个部门、每名干警都详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严格整改落实。坚持从基本的纪律作风抓起,从具体的小事小节严起,省法院成立5个督察组,从2019年5月开始,对各级法院内部管理和法官干警纪律作风进行7轮督察,发布13期督察通报,盯人盯事、追责问责,严肃整治一些法院管理松懈、部分干警作风涣散等突出问题。
同时,建立重点工作周、月调度制度,每月对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执行质效、扫黑除恶、信访攻坚、多元化解、诉讼服务等重点工作进行排名通报,排名在前的法院介绍经验,排名靠后的法院说明情况,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通过持续抓、深入抓,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干警纪律意识持续增强、支部建设逐步规范,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遏制。
【聚焦】 “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省法院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着力纠正司法行为、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法院新变化、新气象、新作为。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针对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法院形象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特权思想、官僚习气和衙门作风严重,服务窗口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重点整治经不起利益诱惑,利用手中权力实行“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
针对春节前后部分法院以“年俗”为借口,不按时不按规定立案、不开庭审理案件的积弊陋习和人员不在岗、出工不出力等懒散作风问题,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和办案纪律作风专项审务督察行动,两项行动双管齐下,同步推进,形成合力,有效解决了年底人为控制立案现象。
一年云卷云舒,一年浓墨重彩
2019年
全省法院步履铿锵
努力打造了一条
司法为民的全程服务链
也必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锐意进取、埋头苦干
以更大的毅力和勇气
奋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