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水利风景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各国家水利风景区、省级水利风景区,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安委办明电〔2016〕6号)文件,以及张凤春厅长在2016年全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决定对2016年全省水利风景区旅游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水利风景区旅游安全工作
各地在深入贯彻和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精神的同时,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
(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各地要对当前水利风景区旅游安全工再安排、再部署、在检查、再落实。各水利风景区管理单位把保障旅游安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安全责任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生产责任制,将旅游安全责任制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并逐级抓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利风景区旅游安全工作平稳有序。
(二)今年省厅水利风景区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纳入水利风景区的评审管理体系,严格审查水利风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制度、防汛措施、应急预案等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切实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隐患是未发生的事故,隐患不除难保安全,各地各单位要深入现场查细节、查实情、查漏洞,列出清单,建档立案,留存备查,认真细致的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三)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检查工作力度。一是着重检查水利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警示标志)、森林防火、溺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区域;二是水上旅游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要检查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以及对安全规定执行情况;三是要检查旅游预测预报、游客疏导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四是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四)对接待游客的宾馆、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更要抓好防火和娱乐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一律停止使用,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关闭取缔。
(五)水利厅水利风景区主管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水利风景区旅游安全工作“回头看”,与市、县(市)水利局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安全检查格局,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做到“宁查白遍、不漏一点”持续巩固整改实效。
三、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安全生产应急体制机制,加强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六)汛期是我省旅游旺季,也是自然灾害多发期,可能遇有强降雨、狂风、冰雹、沙尘暴、大雾、台风等极端天气,各水利风景区管理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文、防汛指挥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严防因大风、暴雨、山洪等引发的次生灾害事故。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补充修订,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紧急情况下的风险决策、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对水上游乐场所要根据降雨预报情况,如有暴雨、狂风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关闭危险旅游景点和游览项目,同时,放置好警示标示并加强管控,避免人员进入危险区域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如遇突发恶劣天气(事件),景区管理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灾害来临时,能够快速、有序撤离游客,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伤亡和损失。
(七)水利风景区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经常检查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八)要科学预测节假日期间游客数量,控制高峰时段客流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挤踩踏、溺水等事件发生。
全省各级水利景区(旅游)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实时督促检查,强化监管,做到检查无死角,保障措施得力,继续巩固安全生产良好的态势,为水利风景区旅游安全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吉林省水利厅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