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召开2016年全省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按照公安部“清水蓝天”战役和环保部“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保行动月”活动统一部署,2016年6月14日,省公安厅、环保厅联合召开了2016年全省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省环保厅副厅长王相民主持会议,省公安厅副厅长韩沐恩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公安厅经文保总队、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全体人员,省公安厅、省环保厅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公安、环保系统的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视频会议。
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韩沐恩对2015年全省公安环保联动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就开展好2016年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韩沐恩副厅长指出,全省各级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职能定位,加强协作配合,迅速投入到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坚决打赢打好这次攻坚战。一是要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与打击治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要突出排查重点,深挖违法犯罪线索。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围绕敏感区域部位、重点行业单位、环境突出问题等打击整治重点,会同环保部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摸底排查,搜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最大限度延伸打击触角,扩宽打击领域。三要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主动进攻意识,创新工作思路,持续开展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污染严重问题,攻克一批重大刑事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四要巩固行动成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及时总结归纳经验,提炼固化技战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行动成果。
省环保厅副厅长王相民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二是要抓紧部署各项工作。三是明确联动执法打击重点。四是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五是加大宣传,公众参与,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此外,还特别强调各地环保部门要以“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及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将环境敏感区和重点行业的环境违法犯罪问题作为本次行动的重点,尤其要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污染饮用水源案,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案,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废物及有毒物质案等恶性案件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