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2016年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决定的通知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经评审和公示,现对2016年申请和延续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批准吉林省亚元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的9个专业类别取得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吉林省同顺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4个专业类别的延续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名单附后)。
特此通告。
附件:
1.批准取得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名单
2.批准延续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名单
吉林省水利厅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