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常见问题宝典

29.04.2016  10:05

城市晚报讯   为方便广大家长了解长春市2016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相关政策和信息,针对今年招生入学过程中会遇到的常见问题,本报邀请长春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解答,有问题的家长一定要仔细阅读哦!

问:今年,长春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可以在本市上小学。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本市上初中。

问:我的孩子是2010年9月1日出生的,今年能上小学吗?

答:不能。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才可以上小学。今年我市小学的招生对象为201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孩子。虽然9月1日出生的孩子仅比8月31日出生的孩子小了一天,但没有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因此今年不能上小学。“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分别按规定对入学年龄进行了严格限制,201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将无法完成中小学网上报名,也无法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电子学籍。

问:我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答:按照《义务教育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管理主体,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含中、省、市直学校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网上报名、学区学位派送、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公办优质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