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举报案件办理情况的通报
吉建稽〔2015〕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公用局、园林局、行政执法局、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群众举报,2014年省厅稽查办向全省各地转办涉嫌违法违规案件66件,主要分布在三个领域,一是城市规划领域,共23件,占34%,主要问题是: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擅自改变容积率;影响周边居民采光;处罚不到位、违规验收等。二是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领域,共19件,占28%,主要问题是:申报资质弄虚作假;出借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转包、违法分包工程;虚假招标、违规招标;建筑材料不合格;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工程质量问题等。三是房地产市场领域,共11件,占16%,主要问题是:超资质、出借资质开 发;违规征收房屋、补偿安置不合理;违规预售、延期交付房屋使用等。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对省厅转办的案件都能积极配合,全力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一是各级、各部门领导重视,稽查执法力度较大,通过对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二是各部门在人员、机构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工作,及时完成省厅转办的各类案件;三是办案质量高,结论准确,回复及时。综合上述情况表现较好的有长春市房产局、吉林市建委、通化市住建局、双辽市住建局等
2014年案件查处成效是显著的,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部分单位对稽查执法重视程度不够,案件查处不到位;二是个别单位案件回复质量不高,调查不细,针对举报问题回答不清,回复结果多次反复;三是回复时间长,没能按期回复,有的需多次催办,才能上报结果。对于上述问题,希望各单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办理省厅转办的各类案件,提高工作成效,为我省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贡献力量。
附件:2014年吉林省转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