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5年中职-高职、中职-本科衔接试点招生计划确定

26.05.2015  11:03

圆中职学子“大学梦

我市2015年中职-高职、本科衔接试点招生计划确定

  本报讯  (记者张佳)2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经省教育厅批准,我市2015年中职-高职、中职-本科衔接试点招生计划确定,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25日-29日,初中毕业生可在中考填报志愿时报考。

  中职-高职“2+3”(相关医学专业3+3)衔接模式。学生进入中职学校学习2年,注册中职学籍,侧重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学习和基本专业技能培养。修满2年后转段升入高职院校学习,学籍同时转入对应高职院校,侧重专业技术技能提升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5年学习期间,由衔接高职院校牵头,统筹制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共同组织实施,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中职-本科“3+4”衔接模式。学生进入中职学校学习3年,注册中职学籍,修满3年转段升入本科院校学习4年,学籍转入衔接本科院校。7年学习期间,由衔接本科院校牵头,统筹制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分段组织实施,系统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各市(州)招生主管部门将试点计划纳入年度《普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原则上试点项目生源全部来自中职学校所在地区,不组织跨地区招生。”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职起点衔接试点录取工作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市(州)、县(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根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在普通高中录取前提前录取,提前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与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同步进行。

  中职-高职衔接试点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中考总分的60%,中职-本科衔接试点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中考总分的75%(艺术类考生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录取平台。各市(州)招生主管部门汇总本地区录取情况,在录取结束2小时内将预录取学生信息上传至省教育考试院。被衔接试点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考其他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

  衔接试点转段考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由相关学校具体实施。转段考试内容、标准等由对口衔接院校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要体现“知识+技能”,突出技能测试,权重不低于60%。依据转段考试成绩履行转段录取程序,完成衔接试点学籍转段管理工作。具体学校、专业代码请到初中就读学校查询,志愿填报可在初中老师指导下进行。详细信息请登录长春职业教育网(http://www.cczhj.cn/),咨询电话:88787069、88787070。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