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 旅游服务消费警示
2016“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了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保证旅游者文明出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谨慎选择、避免购物陷阱,报名出行时,注意以下提示:
提示一:认清资质、理性出行
法律规定旅行社(旅行社分社、网点)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依法登记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出境旅游、赴台旅游,更要查看旅游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证照上的核准业务经营范围,避免上当受骗。根据游客反映和工商、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调查,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及个人通过户外徒步群、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微信群、QQ群、公众号及网站等形式组团出游,此类组团出游的形式,绝大部分具有营利性质,涉嫌无证违法经营,一旦出现旅游事故或质量纠纷,组织单位及个人既无处置能力、也无法承担相应责任,造成参加人员维权困难。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醒游客一定要认清资质、理性出游。
提示二:签好合同、保障出行
游客与 旅行社磋商相关旅游路线后,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合同中须载明:“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内容,明白消费。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未经旅游者同意,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旅行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旅游者可以在旅游行程中的自行安排活动时间内,自愿、自主地安排个人的购物等活动,旅行社也可以选择旅游目的地的、主要面向当地社会公众服务的商业区,作正当、合理的行程安排,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
“出境旅游担保金”以现金形式担保的游客,建议采用银行、游客、旅行社三方共管的形式,切勿将“出境旅游担保金”转入个人账号。
旅游者有权要求为其提供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就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等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其做出说明或者警示。
提示三:健康出行、文明旅游
旅游者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文明旅游规范,因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出游在外,游客在旅游活动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不到处乱写乱画,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等小事做起,自觉维护国家形象。团友之间互相谦让,尊老爱幼,旅游才会其乐融融。旅行中如遇有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时要冷静、理性对待,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以适当方式解决,不可采取拒绝登机、拒绝下船等过激行为;收集用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如发票(或收据)、合同、门票、照片、音像等。
提示四:发现违法、及时举报
旅游者发现旅游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旅游、工商、价格、交通、卫生等相关主管部门举报。
提示五:发生纠纷、依法维权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示六:旅游投诉、属地管理
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投诉电话 0431-85653030
长春市旅游投诉电话 0431-88982014
吉林市旅游投诉电话 0432-64682561
延边州旅游投诉电话 0433-2710620
四平市旅游投诉电话 0434-3266387
通化市旅游投诉电话 0435-3258444
白城市旅游投诉电话 0436-3235200
辽源市旅游投诉电话 0437-3516266
松原市旅游投诉电话 0438-2161508
白山市旅游投诉电话 0439-3263337
长白山管委会旅游投诉电话 0433-5712345
公主岭市旅游投诉电话 0434-6213445
梅河口市旅游投诉电话 0435-466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