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1日)
2016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四个着力”,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国土绿化事业取得了新成绩,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了新的贡献。全国完成造林678.8万公顷,森林抚育836.7万公顷。
一、全民义务植树深入推进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 4月5日,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植树时强调,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义务植树,身体力行在全社会宣传新发展理念,发扬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精神,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让大地山川绿起来,让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美起来。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以“保护发展森林,共享绿水青山”为主题的国际森林日植树纪念活动,国际组织、驻华使馆代表、各界群众代表一起植树。组织共和国部长植树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单位及北京市的150位省部级领导参加。组织开展了“全国人大机关义务植树”“全国政协机关义务植树”“将军义务植树”等活动。各省(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在植树季节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各级领导以身作则,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 全国绿化委员会召开第34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十三五”时期和2016年国土绿化工作,汪洋副总理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高位推动国土绿化。全国绿化委员会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388个、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929名;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联合表彰全国绿化先进集体300个、全国绿化劳动模范141名、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148名。创建全民义务植树网(www.yiwuzhishu.cn),积极推行“互联网+义务植树”试点。北京、河北、山西、吉林、浙江、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等省(区、市)党委、政府组织召开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会、动员会、现场会,对国土绿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推动造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各地结合植树节等各类生态节日,利用各级媒体和信息平台,组织开展一系列绿化宣传活动。内蒙古、黑龙江、上海、山东、安徽、福建、江西、新疆、云南、陕西、青海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森工集团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政府网站开设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广泛深入宣传,形成了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的浓厚氛围。
活动形式务实丰富。 各地开展各类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植树活动,取得良好实效。贵州省组织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植树活动,全省120万人参加,植树896万株,完成造林绿化4600公顷。北京市以植树造林、认建认养、管护劳动、捐资绿化、宣传咨询等5大类、18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全年认建认养绿地583公顷、树木8.3万株,募集认建认养资金近8000万元。天津市组织外国专家及留学回国人员开展“海外人才友谊林集中植树活动”。辽宁省利用省妇联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广泛征集妇女及志愿家庭“栽树去,种幸福”,参与植树绿化。广东省梅州市开展“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回赠母校一颗树,回报家乡一片林”等绿满梅州活动。海南省文昌市林业部门无偿提供苗木,市妇联、市团委组织营造“巾帼林”“共青团林”,积极参与灾后恢复生态造林活动。江苏、山东、湖北、重庆、西藏、宁夏、海南等省(区、市)不断创新机制,营建主题林、纪念林,拓展抚育管护树木、绿地认建认养、捐资造林绿化、参加绿化宣传等多种义务植树尽责方式,义务植树尽责人数和尽责率明显提升。
二、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迅速开展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6-2020年)》。国家林业局召开全国加快推进国土绿化现场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对今后一个时期国土绿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新版《造林技术规程》出版发行。各地启动实施地方性造林绿化工程。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率先突破,高标准实施2022年冬奥会赛事核心区绿化工程,完成京津保生态过渡带建设6.7万公顷。河北省完成造林绿化34.8万公顷,占国家下达计划的124.5%,是近年来造林完成最多、进展最快的一年。四川省启动“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完成营造林74.2万公顷,为国家下达任务的两倍。 重庆市实施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及重要支流植被恢复项目,完成营造林22.3万公顷,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达到49%。广东省持续开展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等重点工程建设,新建和完善生态景观林带1658公里,新建森林公园265个、湿地公园36个。贵州省深入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多彩贵州•最美高速”“五个一百”工程等。安徽省扎实开展“创新型生态强省建设•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海南省继续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甘肃省平凉市开展以全民义务植树为主的大规模国土绿化活动,完成城乡造林3.5万公顷,较往年扩大近一倍。
吉林、贵州等省将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列入省政府对市(州)党委、政府考评范围。广东省政府修订了《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继续将造林绿化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辽宁、江西、宁夏、陕西等省(区)推行目标责任制,将造林绿化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山西、广西、河南等省(区)组成专题督查组深入各地督导,通过约谈会等形式,确保造林质量。福建省建立“工作要上去,干部要下去”的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分片挂钩负责,派出林业干部深入基层分片包干,加强造林绿化的指导和服务。湖南省郴州市研发完成“互联网+营造林”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精准提升营造林质量。
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稳步实施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完成造林25.6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175.3万公顷,后备森林资源培育12.1万公顷,保护森林1.15亿公顷。全面停止天保工程区外所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启动福建、广西、江西、湖北、湖南、云南等重点省区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停伐补助试点,稳步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
退耕还林工程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00.7万公顷,完成造林79.6万公顷,累计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00.7万公顷,工程实施范围扩大到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颁布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发布北方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沙化土地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造林25.1万公顷、工程固沙0.98万公顷。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营造林质量,完善工程政策措施。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完成造林117.3万公顷,其中,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完成造林66.7万公顷,长江、珠江、沿海、太行山绿化等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50.6万公顷。全面完成国务院批复的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任务8.1万公顷。颁布实施《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工程建设信息数据系统启动试运行。国家林业局印发《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启动黄土高原陕西丘陵沟壑区、甘肃元城河流域等2个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项目,百万亩防护林基地总数已达8个。持续推进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项目,注重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严格按照《三北工程退化林分改造试点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退化林分修复试点,推进70个试点县完成修复任务5.66万公顷。国家储备林建设完成建设任务82.5万公顷。
四、部门绿化工作亮点纷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持续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将园林绿化与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全国城镇绿地系统结构和功能进一步优化完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稳步提高。截至2016年底,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5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达197.1万公顷,城市公园绿地达64.1万公顷。
交通运输系统不断加大公路绿化资金投入,深入开展公路沿线植树造林,改善沿线生态环境,完成绿化里程10.3万公里。截至2016年底,国道绿化里程26.5万公里,绿化率86.9%;省道绿化里程22.6万公里,绿化率81.3%;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绿化里程206.5万公里,绿化率59.9%;各类专用公路绿化里程3.6万公里,绿化率63.8%。
铁路系统以建设绿色通道为重点,实行路地协作联动,推动新线绿色通道同步建设,实现铁路绿化新增长。栽植乔木234.4万株、灌木571.3万穴,完成运营铁路绿化里程4.6万公里,线路可绿化地段绿化率达83.3%。
水利系统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林草植被建设力度,大力推进生态自然修复。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4万平方公里,实施封育保护1.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区植被覆盖度显著提高。新建水利工程将绿化作为配套工程纳入总体规划,水土保持设施与水利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做到渠成、堤成、绿化成。
农垦系统以农田防护林网和城镇绿化为建设重点,整体推进垦区环境绿化美化。建立了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造林绿化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耕作模式和地形特点设计防护林,完善垦区防护林体系。提档升级垦区城镇区绿化,合理配置乔灌草花,垦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投入绿化资金2.7亿元,新建农田林网9730公顷,绿化垦区矿山184公顷、庭院7110公顷、道路2901公里、江河沿岸614公里。
教育系统将校园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因地制宜地开展校园绿化工作。通过校园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充分利用植树节、国际森林日等生态节日,组织广大师生参加保护自然、改善生态环境的绿色实践活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绿化用地面积占学校总面积的比例达22.9%。
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首都义务植树劳动,以及以认建认养、植纪念树建纪念林、委托代劳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深入推进“生态型、节约型、功能完善型”机关庭院绿化建设,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开展绿化美化。继续抓好“首都花园式单位”创建,开展市花“月季”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提高机关庭院绿化美化质量。新栽、更新乔灌木79.3万株,新增、改建绿地面积49.7万平方米。
中国人民解放军印发关于做好植树造林和森林防火工作、驻京部队生态环境建设等通知,制定《营区绿化工程建设和维护经费估算标准》。与驻地群众共同开展春秋季植树绿化,共出动兵力60余万人次、动用机械车辆2.5余万台次,种植乔灌木480余万株,种草300余万平方米,造林绿化面积达5300公顷。武警部队按照“武化、绿化、正规化”营区环境建设要求,优化空间布局和树种配置,进一步提高营区绿化美化水平,种植乔灌木约30万株。
共青团组织积极动员青少年参与国土绿化和国家生态建设。辽宁、江西等11个省份的县级团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青年林示范项目。京津冀晋蒙5省份92个县级团组织,以“增绿减霾 共迎冬奥”为主题,广泛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绿色办奥”。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我与小树共成长”“立体植树节”等主题植树活动,制作专题电视节目、举办公益广告创意大赛、书画摄影展等活动,多种方式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各级团组织动员青少年参与植树护绿活共424.1万人次。
中国石油系统深入实施办公生活区绿化、矿区厂区绿化、道路广场绿化、防护林建设等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持续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普遍建成了以居住区、办公区绿地为基础,以公园广场绿地为重点,以道路绿地为框架,以防护林带为屏障的绿化体系,油田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组织职工参加义务植树64.7万人次,栽植乔灌木388.9万株,矿区绿地面积达2.9万公顷,绿化覆盖率26.9%,生活基地绿化覆盖率达43.3%。
中国石化着力建设“绿色低碳企业”、创建“现代国内一流石油石化生态园林化企业”,因企制宜、建管并重,加强科技兴绿,突出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绿化水平显著提高。完成绿化3200余公顷,所属企业绿化覆盖率达到35%。
中国冶金系统继续实施一系列造林绿化和矿山复垦工程,提升企业绿化美化水平和质量。钢铁企业大多数成员单位的厂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大多数矿山企业绿化覆盖率达35%左右,绿地率达30%左右。
五、乡村绿化建设步伐加快
各地加大乡村绿化美化力度,绿化规模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吉林省深入实施“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全省投入3100万元创建绿美示范村屯,建设高标准绿化美化示范村50个,新增绿化面积186公顷。北京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利用边角空地挖潜增绿,完成村庄绿化362个,绿化面积286公顷,创建首都绿色村庄50个,评选“美丽乡村”300个。重庆市创建“绿色新村”活动,评选绿色新村10个,每村奖励30万元。广西自治区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全区建设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5000个和一般绿化村屯6.92万个,共栽植各类苗木1126万株,新增绿化面积6000公顷,建设绿道202公里、护路林1182公里。湖南省以城边、水边、路边、村边、宅边“五边”造林绿化为抓手,大力开展了造绿增绿活动,全省共投入资金20.2亿元,完成“五边”造林6.5万公顷,新增村庄绿地面积5.8万公顷,新建、改造农田林网6900公顷,316万农户在房前屋后栽植珍贵树木6874万株。广东省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优美宜居生态家园为目标,建成各具特色的绿化美化村庄2609个,其中省级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227个。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乡村绿化,完成村庄绿化1490个,绿化面积达9000公顷,累计已完成村庄绿化3069个,占全市村庄总数的72%。
六、林业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8.8万名,精准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108万。组织培训林农899.6万人次,提高林农技术管理水平和致富创业能力。实施中央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建设名优经济林示范基地264个。举办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第十六届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第十八届中国国际花卉园艺展览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农户增收。国家林业局公布全国首批“互联网+”经济林、竹藤花卉产品营销模式示范单位;认定第二批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35个,修订枣、板栗、仁用杏栽培技术标准;印发《竹产品分类》《花木栽培基质》《刺槐能源林培育技术指南》《油棕原料林可持续培育指南》等标准规范。中国花卉协会发布了《2016全国花卉产销形势分析报告》。各地突出主导产业、实行政策倾斜、加强示范引导,协同推进经济林、竹藤花卉等林业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精准脱贫。截至2016年,全国经济林面积达3588万公顷,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1.7亿吨,经济林种植与采集业实现产值1.2万亿元,占林业第一产业产值的58.9%。花卉种植面积129.2万公顷,鲜切花产量183.6亿支、盆栽植物产量41.4亿盆,花卉种植业实现产值2106亿元;现有竹林面积601万公顷,大径竹产量23.5亿根、小杂竹产量1125.25万吨,竹林种植与采集业实现产值1923亿元。全国依托森林旅游实现增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万户,总人口110万,年户均增收3500元。落实2016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6505户,中央补助资金6505万元。国有林场55万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七、防沙治沙稳步推进
全国共完成防沙治沙192.9万公顷。国家林业局印发《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新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县10个,试点县总数已达71个,封禁保护总面积133.2万公顷。印发《国家沙漠公园发展规划(2016-2025年)》,批复国家沙漠公园15个,国家沙漠(石漠)公园总数达70个。举办了世界防治荒漠化日全球纪念活动暨“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高级别对话,发布了《“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共同行动倡议》成果文件。成功获得2017年荒漠化公约缔约方大会举办权,成为中国获得的首个联合国环境公约缔约方大会承办权。认真做好沙尘暴应急工作,有效应对沙尘暴灾害。春季共发生沙尘天气8 次,其中强沙尘暴1次,沙尘暴2次,没有造成重大灾害。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取得新进展,全年完成造林29.4万公顷。印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启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和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组织了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
八、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管理不断加强
林业系统新建自然保护区73处,面积122万公顷。目前,我国林业系统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301处,总面积1255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07%,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59处,面积8138亿公顷。积极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大熊猫、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获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继续对100余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组织实施野外巡护、栖息地维护改造、救护繁育活动,东北虎、东北豹等物种数量明显增长,继续扩大朱鹮、扬子鳄、白颈长尾雉等放归自然活动区域。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成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国部署开展“清网行动”和监督检查,几乎全部停止象及其制品进口,并宣布于2017年底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开展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出台《珍稀濒危植物回归指南》和《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子采集技术规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及时处置控制了湖北狮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西藏野鸟H5N8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疆北山羊小反刍兽疫等26起野生动物疫情。大熊猫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人工繁育大熊猫40胎64只,成活54只(含境外),全国人工圈养大熊猫种群总数达到464只。在四川雅安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首次尝试同时放归2只大熊猫。
九、湿地保护管理力度明显加大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家林业局印发《退耕还湿实施方案(2016—2020年)》、《甘肃、宁夏等地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方案》。天津、江苏、福建出台地方湿地保护条例,目前已出台地方湿地保护条例或办法的省(区、市)达26个。安排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启动湿地保护大项目建设试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6亿元用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退耕还湿试点等。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34处,验收试点国家湿地公园74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24.5万公顷。开展长江经济带15处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功能和价值评价。贵州、云南省完成泥炭沼泽碳库调查。扎实推进GEF5期项目,完成中美自然保护议定书附件12项合作项目。出版《中国湿地资源》系列图书及电子图集。举办第十届国际湿地大会、中美自然保护研讨会,参加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第六届世界保护大会。与英国野禽及湿地基金会(WWT)、美国保尔森基金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或协议等。开展世界湿地日、长江湿地网络、黄河湿地网络和沿海湿地网络等重大活动。
十、草原建设持续推进
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农业部印发《推进草原保护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召开新一轮政策启动实施视频会,印发政策实施指导意见。深入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草地治理等工程,启动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试点工程,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草种项目等。全面落实草原牧区发展扶持政策项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范围新增河北张承地区6县,助力京津冀一体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退牧还草、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草地治理等工程增加储草棚、青贮窖、黑土滩治理、毒害草退化草地治理、草种基地等建设内容。新增草原围栏299.3万公顷,完成退化草原改良312.7万公顷,建设人工草地1307.9万公顷,实施草原禁牧1.05亿公顷,草畜平衡1.7亿公顷。监测结果显示,2016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达10.4亿吨,较上年增加1%,实现稳中有增;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4.6%,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全国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区草原植被状况明显改善。
十一、森林经营力度不断加大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的指示要求,积极推进森林经营。国家林业局召开全国森林质量提升工作会议,印发《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指南》,加快推进建立三级规划体系。出版《森林抚育规程解读》。调整成立了国家林业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2014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国家级抽查,结果显示,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面积核实率98.3%,核实面积合格率98.5%,作业设计合格率93.9%,森林抚育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布设森林抚育成效监测固定样地400余组。完成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中期评估,总结提炼出10个主要森林类型的系列经营技术模式。加大森林经营人才培训力度,举办森林经营管理技术人员师资和检查人员培训班五期,培训500余人。继续推进与美国、德国、斯洛伐克等双边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林委会等多边合作,启动第二轮中美森林健康经营合作项目,跟踪蒙特利尔等国际森林经营进程,举办第26次蒙特利尔进程成员国工作组年会。
十二、林木种苗与森林公园建设蓬勃发展
生产可供造林绿化林木种子3500万公斤,苗木410亿株,其中林木良种1100万公斤,良种苗木130亿株。油茶良种生产供应实现了由数量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年产油茶良种苗木6.4亿株,可出圃苗木3.2亿株。强化种苗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左右,通报了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截至2016年,全国共审(认)定林木良种6600多个,全国共有事业单位国有苗圃1466个。国家林业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二批)》。印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启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主库)建设,公布第二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86处,启动全国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项目和林木种质资源监测体系工程项目。国家林业局新建国家级森林公园2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数达848个,全国森林公园总数超3300处,规划面积超1200万公顷,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数超8.3亿人次。启动全国森林体验基地和全国森林养生基地建设试点,举办中国森林旅游节,认定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示范县36个。
十三、森林、草原保护持续加强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按年度更新林地“一张图”。开展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加大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停伐政策的监督检查。对北京、河北、西藏等6省(区、市)开展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编制《全国热带雨林保护规划(2016-2020年)》。积极推动林地清理排查和严打专项行动纵深开展。国家林业局15个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共督查督办案件3180起,共处理各类违法违纪人员2660 人,收回林地2046公顷,罚款(金)2.25亿元。对全国149个县、63个重点国有林业局开展了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对227个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开展了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检查。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净网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调处涉林纠纷5.6万起。办理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近3万起、行政案件近19.5万起,收缴林木木材23.7万立方米、野生动物57.5万头(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4.3万人(次),涉案金额26.4亿元。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批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草原行为。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1.57万起,立案1.54万起,结案1.5万起,结案率97.4%。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完成第一批6个省的古树名木普查试点工作,启动第二、三批普查试点,出台《古树名木鉴定规范》《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开展了古树名木法规制度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补偿机制及相关专题研究。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连创佳绩。印发《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及时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演练、督导检查和应急值守。共发生森林火灾2034起(一般火灾1340起,较大火灾693起,重大火灾1起),受害森林面积6218公顷,因灾造成人员伤亡36人(死亡20人)。与2015年相比,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分别下降30.7%、51.9%,人员伤亡上升38.5%(死亡人数下降13%);与前三年(2013—2015年)均值相比,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和人员伤亡分别下降42.3%、59.2%和44%(死亡人数下降47.4%)。未发生特大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取得了多年来的最好成绩。共发生草原火灾56起,累计受害草原面积3.7万公顷,经济损失607.3万元,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草原面积均处于历史低位。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显著。国家林业局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十三五”整体防治工作,下达了“十三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标任务。召开亚太地区棕榈科植物有害生物及入侵性林业蛀干害虫防治的研讨和技术培训,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共同应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搭建平台。发布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疫区公告,对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黄山、三峡库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防治专项督导,松材线虫病根除9个县级疫区,24个县级疫区未出现病死树。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186.7万公顷,同比下降1.2%;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793.3万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农业部发布2016年草原生物灾害发生预测报告,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周报告制度。及时发布草原牧区旱灾信息,协调落实中央财政救灾资金2.9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加强饲草料收储调运。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赴四川省石渠县指导草原鼠害防治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共防治草原鼠害面积617.3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82%;防治草原虫害面积495.7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59%。
十四、国土绿化政策机制逐步完善
国有林场和林区、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力度持续加大。国家批复了省级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福建、贵州、北京、宁夏、湖北、辽宁等7省(区、市)已基本完成市县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广东、吉林、湖北、福建等省已落实省级改革补助资金12.2亿元;宁夏、湖南等省(区)出台国有林场编制核定指导意见;重庆、山西等省(市)化解国有林场金融债务近2亿元;青海、广东等省分别开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立法保护、管护绩效考评、林地落界确权等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从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放活生产经营自主权、引导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加强集体林业管理和服务等方面作出进一步部署。截至2016年,全国集体林权流转1886.7万公顷,林权抵押贷款850亿元,建立县级以上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800余个,成立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18.4万个。
国土绿化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国家林业局印发《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出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中央林业投入1133亿元,与2015年同口径相比增长19%。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500元/亩、100元/亩和160元/亩。国有林管护和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6元提高到8元。新增了物种国家公园、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国家森林公园等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资金渠道。创新营造林计划管理模式,2016-2018年营造林生产计划,实现一次性下达三年滚动实施。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推出了与林业生产经营周期相符合的贷款,贷款期限可达30年,中央财政按现行政策对基准利率、最低资本金比例给予贴息支持,天津、河北、山东、广西、贵州等省(区、市)已有40多个项目贷款获得批准,签署林银贷款协议1050亿元,贷款额度755亿元,已放款152亿元,完成建设任务26.7万公顷。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全面合作协议,设立1000亿元的林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首期260亿元已启动项目对接。建立林业贴息贷款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落实贴息贷款240亿元。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募集资金超过1亿元。全国森林保险签单面积1.4亿公顷,签单保费30.3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2万亿元,中央财政保费补贴14.4亿元,已决赔款10.9亿元。“欧投行贷款林业专项框架打捆项目”法律文件正式生效,欧投行贷款1亿欧元,国内配套资金8.9亿元。世界银行结果导向型规划贷款“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列入2017-2019年我国与世界银行的三年滚动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8亿美元。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草原补奖政策资金187.6亿元,较上年增加18.1亿元。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从800元/亩提高到1000元/亩。
河北省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的意见》,出台22条支持措施,成立河北省林业生态建设投资公司,省财政先期注资6亿元资本金撬动政策性贷款20亿元用于太行山绿化。安徽省安排5亿元造林补助资金,对造林、森林长廊创建等进行补助;全省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激活各种要素潜力,新增50亩以上社会造林主体近4000家,承担造林占全省总任务的90%以上。福建省省级财政安排8.1亿元资金,对森林生态景观通道、乡村景观林、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珍贵树种培育等进行补助。广东省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造林的省财政补助标准从400元/亩提高到800元/亩,保障了作业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管理需要。四川省设立国土绿化公益基金,搭建造林绿化融资及社会捐资造林平台。
2016年国土绿化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在着力推进国土绿化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在创新全民义务植树方面,还需进一步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在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在资源管护方面,还需进一步巩固国土绿化成果,严守生态红线,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灾害。在合力抓好部门绿化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各级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间的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国土绿化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维护国家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全面实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为主线,以深入实施重大生态工程为抓手,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017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