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检验所如期完成2015年下半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

22.10.2015  14:43

为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隐患,加大对化妆品违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的打击力度,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省食品检验所按照上级要求,如期完成2015年下半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

我省共承担宣称祛痘/抗粉刺、宣称祛斑/美白类产品2类,250批次抽检监测任务;其中宣称祛痘/抗粉刺类产品100批次(包含进口产品25批次),祛斑/美白类产品150批次(包含进口产品38批次)。此次抽样场所类型为化妆品经营企业,包括:集散市场、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等,重点关注集散市场、药店和美容美发场所。抽样地点主要集中在长春、松原、吉林、延吉、通化、四平地区。

按照《2015年下半年中央补助地方吉林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及《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规定的项目和方法对此类产品进行抗生素(6种)、甲硝唑、氧氟沙星、酮康唑、糖皮质激素(41种)等项目的检验,现检测工作己全部完成,数据己全部上传到国家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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