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搭建平台积极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

05.06.2015  16:01

      四平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搭建平台,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四平市公安局积极与《四平日报》报社、四平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合作,邀请记者随警采访,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率”,增强整治威慑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守法、文明驾驶的浓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手机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作用,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文明出行我点赞”、“交通隐患整改我建言”等随手拍、提建议活动,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面,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宣传效应。

  搭建公共场所宣传平台。组织全市交管部门不断深化文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宣传活动,严格落实了“一村一警”、“一社区一警”、“一校一警”、“一企一警”的工作制度。组织民警深入长途汽车站、文化广场、客货运机动车集散地、夜市、道路沿路及企业、校园等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深入客运企业、驾校,对客货驾驶人和驾校学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发放资料、光盘,为驾驶人上交通安全课,通报事故案例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点,展出宣传挂图,发放资料,广泛宣传“交通文明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知识,接受群众相关咨询。

  搭建路面宣传平台。充分利用路面一线执勤点多面广、与群众接触多的优势,要求民警在日常执勤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对违法人做好现场警示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每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专项整治期间,他们都在市区主要路口、群众密集区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并保持了对超速、不礼让斑马线、酒驾、毒驾、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化宣传和提醒,增强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律意识。

  搭建窗口宣传平台。组织全市交管部门在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大厅张贴挂图、摆放事故展牌,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录像,提醒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文明市民。特别是利用交通违法人员来处理违法时进行教育,让违法人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受到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搭建农村宣传平台。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纳入到中小学、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的年度宣传教育计划之中。组织乡镇驾驶员、乡镇干部、各村组干部开展宣传活动,积极主动把信息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信息“两公布一提示”工作,将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路段、施工路段等信息纳入公布提示范畴,及时公布更新,扩大公布提示范围。

  搭建重点人员宣传教育平台。加大对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农村面包车驾驶人、农村摩托车驾驶人五类重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短信、广播、客户端等平台,每月及时将事故案例、安全常识、节点交通安全提示推送至企业、学校法人、安全人员和五类重点驾驶人,在节假日、恶劣天气、重大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期,及时编发针对性地交通安全知识提示类宣传材料和短信向群众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