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大督查:7省59干部不作为受撤职降级等处分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公布。经监察部审核,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四川、甘肃、青海7省对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其中涉及地厅级5人、县处级20人。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二次大督查。7月上旬,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督查工作汇报,明确要求抓住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问责,坚决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的责任。此次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突出处理了一批该办不办、推脱责任、玩忽职守等不作为问题。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个别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不干事、不作为的现象。比如,有的地方对明确的任务不抓落实,确定的项目迟迟不开工,下拨的预算内资金不及时支付;一些领导干部该负的责不负,该干的事不干,“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抓而不紧、执行不力,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这次大督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有不少就是一些领导干部不作为、懒政怠政造成的。对这样的干部就必须严肃追责。
据悉,这是国务院大督查之后有关地区严格问责的第一批处理结果。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对财政资金沉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拖延、土地闲置问题和重大民生项目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案例
甘肃省
庆阳市人大财经工委原主任、规划局原局长罗俊峰,因未执行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让规划局所属规划设计室变相违规收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存在失职、渎职的不作为情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撤职并降为副县级。
吉林省
四平市在落实国家下达的2014年棚户区改造任务中有8165套,占任务总数的87.2%,未按时限要求开工,却虚报完成任务量和整改情况。四平市副市长、棚改办主任王宇因在审核环节不作为、疏于职守、把关不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同明因履职缺位、工作不作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安徽省
淮南市在落实国家下达的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有11091套未按时限要求开工,并存在虚报开工任务及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问题。淮南市副市长成祖德等17人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