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首次用福彩公益金购买养老服务项目

15.01.2016  09:29

  日前,长春市民政局举行“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项目”媒体通报会。今年,长春市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老年人享受到贴心实用的居家养老服务。这是长春市首次把福彩公益金应用于购买养老服务项目。

  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项目,是市委、市政府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政社分开,依照相关规定、程序和服务标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把养老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项目分A、B、C三类,分别为A类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B类购买养老工作人员培训项目;C类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项目,合同期限为一年。

  项目服务对象为全市8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和6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在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自然情况和服务需求等信息进行采集测评,对空巢、失独状况进行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开展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生活照料服务,此外,还将开展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项目,每人享受的生活照料服务标准为每月150元。符合条件的老人将享受到“每日一次的电话问候”、“每月4次的上门问候”,以及营养建议、运动建议、交通咨询、购物指导等免费服务内容。

  居住在长春市区且有户籍的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有子女但不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居住在长春市且有户籍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失去独生子女且没有再生育或者领养子女的老人均可申请免费享受此项养老服务。

  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的“空巢”、“失独”老人本人或委托人可持本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申请表》,社区确定名单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街道和各区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持申请表向辖区内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的社会力量申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养老服务质量,市民政局将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委托第三方社会力量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就老人是否接受服务、服务内容、服务金额、服务质量等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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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项目是长春市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此前,通过开展“千米社区”建设,长春市已为居家老人提供更多活动场所;通过加强社区设施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在实现城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541个。同时,长春市通过开展社区居民自治,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健康保健等服务,并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老年教育、文化、卫生服务、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这些服务既为居家老人的健康提供支持,又为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居家老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2015年,养老服务被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并优先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后,将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为老服务中,推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