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食药监局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22.01.2016  17:00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形势,四平市食药监局在原有食品快检站室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食品快检站室升级成为便民服务站,并于2015年末与市人社局联合通过公开招聘补充了2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现在,市区共有公益性岗位人员52人,主要工作在社区食品快检岗位及政务公开窗口。2016年,为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明确公益岗位人员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行为,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违法行为,四平市食药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办法”中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督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劳动关系的建立。建立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基础档案和台账,做到一人一档案。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脱岗、工作期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因病、因事不能出勤,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为了确保出勤率,建立了考勤制度。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所管理部门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市局人事科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对病事假请假、销假的程序、条件等做出了明确要求。如果有违法规定的,除了按要求进行诫勉谈话外,如果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严重违反考勤制度,收受贿赂,顶编不在岗等10条的的情况,要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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