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专项检验工作取得成效

02.12.2015  18:54

按照《2015年吉林省药品评价性抽验实施方案》和《2015年吉林省中药材及饮片专项抽验实施方案》要求,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承担了八珍益母丸、感冒清胶囊两个品种共38批药品评价性检验工作和五味子、补骨脂、柴胡三个品种共115批中药材专项检验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除按法定标准进行常规检验外,该所对所承担的5个品种全部进行了研究性检验,经数次筛选、试验,目前已从五味子中检出非法添加色素,研究的补充检验方法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同时,对感冒清胶囊、八珍益母丸进行了快速检验模型筛查,并对感冒清胶囊的含量测定进行持续研究。

目前,该所两个专项检验工作已提前完成,检验科室对涉检的各个品种进行了系统的质量分析,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对品种质量情况进行了总体评价,形成了两个专项质量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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