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安排部署纠正“四风”工作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成果,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印发《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对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持续发力 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松花江网讯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成果,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印发《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对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增强纪律观念,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违规超标准接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宾馆、食堂、农(山)庄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参与下属单位、企业、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旅游;严禁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庆丧葬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及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性,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一方面,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指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错误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另一方面,要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的纪律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十八大以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教育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在中秋、国庆期间,市纪委各纪检监察联组将采取查阅账目、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组织对所负责的县(市)区、开发区和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深入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责任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领导责任。 (通讯员/张权 记者/彭亚娟 编辑/李波)
版权声明: 松花江网是江城报业在互联网上授权发布松花江网、《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新闻的唯一合法媒体,欢迎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转载,但务必标明出处“松花江网”和作者姓名;吉林市范围内网站若要转载,必须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如若违反,松花江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能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