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市管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
公 平,男,1963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副处长、调研员、处长,长春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处长、市直干部处处长,长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现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拟任长春市正区级领导职务。
谷延年,男,1961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双阳区委办公室督查室副主任,长春市双阳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局长,吉林省双阳梅花鹿产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正处级),长春市双阳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长春市双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长春市双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长春市双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长春市双阳区委常委、副区长。拟任长春市正区级领导职务。
徐 宁,女,1972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农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农安县副县长,农安县委常委、副县长。现任榆树市委副书记。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王立春,女,1970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榆树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榆树市副市长,榆树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现任农安县委副书记。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汤大鹏,男,1978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副处长、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大项目办)重大项目综合处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计审查处处长。现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鲁 宁,女,1971年2月生,满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工商局南关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长春市工商局南关分局副局长,长春市工商局德惠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现任长春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县级领导职务。
徐志刚,男,1972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农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农安县万金塔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农安县龙王乡党委书记、乡长、人大主席,农安县委办公室主任,农安县民政局局长。现任农安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拟任长春市副县级领导职务。
夏 冰,男,1973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副主任,长春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正处级),长春市朝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长春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街道党工委书记。现任长春市朝阳区委办公室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县级领导职务。
刘 江,男,1971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双阳区鹿乡镇纪委书记,政协双阳区委员会社法委副主任、经科委副主任,双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双阳区齐家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双阳区齐家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党委书记,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大主席,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现任长春市双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信函、电话、短信、网上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处(举报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邮编:130041。举报电话:0431-12380,短信举报平台:13194312380,举报网站:http://www.jl12380.gov.cn/cc。
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7日。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