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环保局加大力度整治秸秆焚烧

26.10.2015  15:32
        为进一步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吉气联办【2015】22号)要求,落实省政府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市环保局紧紧抓住“严禁焚烧秸秆 净化生态环境”这一主线,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和综合利用的有效措施,营造全社会抓禁烧、促利用、防污染、保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组织工作。   为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稻麦壳、杂草等。重点是全市5镇2乡,65个行政村。在开展秸秆禁烧整治工作期间,环境监察大队联合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对全县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察,并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二)疏堵结合,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结合本地实际,在抓好堵和禁的同时,选准切入点,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力度,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同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实现变废为宝。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联合乡镇,充分利用乡镇宣传主阵地,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逐村张贴秸秆禁烧通告,逐户发放一封信,每村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印制一批秸秆禁烧宣传小册子发到农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禁烧工作始终。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