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市民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受行政处罚

23.12.2015  11:00

  近日,我市一市民因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施以行政处罚。

  日前,吉林体育馆举行了《中国好声音》学员演唱会,我市乃至省内超过万名观众前来观看演唱会。其间,一位市民违反规定,在洗手间内吸烟,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市民依法施以行政处罚。

  吉林体育馆的工作人员介绍,体育馆内对禁烟历来管理严格,在场馆内外都贴有禁烟标志,即便是洗手间内也明确贴有禁烟标识。场内还设有98个监控摄像头,发现吸烟者,立即予以制止。

  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如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问题,还属于违反法规。(江城日报记者/单汝峰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