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匆忙交完房屋定金 发现墙返碱
李先生准备在东方之珠龙翔苑潇小区买一套房子,因为仓促看房,直接就签订《房屋定购协议》,并交纳了1万元定金。几天后,他发现外墙有返碱和水渍的痕迹,提出退房。可开发商却以他违反协议为由,拒绝返还定金,并且要把房子另卖他人。
匆忙购房留隐患
5月中旬,李先生听说东方之珠龙翔苑小区正在销售尾盘,于是通过房屋中介联系到开发商。
李先生说,5月23日他看房相中了一套顶楼97平方米的住房,销售人员说尾盘售价低于开盘价,而且数量不多,他担心买不到,于是只挑选了房屋格局,就匆匆与开发商 吉林 省东兴建设开发集团(以下简称东兴集团)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要求5月27日交首付款。当时他发现墙面有水痕,销售人员说那不是质量问题。即使出现质量问题,三包期内开发商负责维修。
第二天,李先生再次来到新房,发现房内不仅厕所存在水渍,还有卧室棚顶和窗台也存在返碱的情况。有些地方明显有修补的痕迹。一位装修人员告诉李先生,这是房屋质量问题,说明墙面漏水。
随后,李先生找到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也证实,尾盘销售的房子中部分存在漏水现象,2014年已经进行维修。如果李先生买的房子出现漏水,可以联系开发商维修。
开发商拒绝返定金
李先生找到小区开发商东兴集团,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想要退房,拿回定金。
可东兴集团却称他违反协议,拒绝返还定金。这时李先生才注意到,在《房屋订购协议》中规定,购房者未在本协议约定日期或者开发商通知日期内补齐放款或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付定金不予返还,作为对开发商的违约赔偿金。李先生称,因为签合同太匆忙,所以当时没有仔细看协议,就在上面签了名字。
此外,李先生发现,尾盘的房源很多,并不像开发商说的那样一房难求。物业人员就在微信圈里公开销售房源,比李先生合同上的价格还便宜50元/平方米。
出现漏水同意调换
6月8日,新文化记者与李先生来到东兴集团,负责销售的马经理表示,房子不存在质量问题,但无法说清产生返碱和水渍的原因。如果李先生不信任开发商,可以进行鉴定。目前这套房子还在三包期内,如果李先生继续履行购房协议,今后出现质量问题,他可以联系建筑商进行维修。此外,李先生没有按照时间缴纳房款,按照合同,他有权收回房子另行处置,不用返还定金。并且以房源紧张为由,拒绝为李先生调换其他房屋。
但李先生认为,当初销售人员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才使得自己没有及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开发商保证今后房屋不会漏水、起皮前,自己不会缴纳购房款。
经过记者从中协调,马经理表示,同意为李先生保留房子,延后缴纳购房款。如果近期雨后房屋出现漏水,将为李先生调换其他房屋。另外,同意退还50元/平方米的房屋差价。
提防“定金”有去无回
长春 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交付定金就表示对合同的认同,单方面违约就违反了《合同法》相关规定,商家有权不退还定金。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大宗商品时一定要谨慎交付定金,比如购房、购车。
新文化记者 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