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森林公安大队:积极发展党员 培养新生力量

22.06.2016  13:38
      近年来,集安市森林公安大队党总支坚持把永葆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新党员活力、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任务,通过三项举措,积极做好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工作。 

  一是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针对近年来大队新招入人员逐年年轻化,党总支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把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作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发现培养对象、确定介绍人、组织培养等各环节的工作,使思想先进、政治坚定、工作积极、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年轻人加入党组织,给我大队党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二是认真落实发展党员责任制。我大队党总支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面推行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首先,在党员民警中进行民主测评,民警认可的,才能作为发展对象。其次,严格实行发展党员责任制,坚持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是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树立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上。我大队党总支部加强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为契机,注重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党支部充分发挥堡垒作用和培养新人的作用,严格要求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时刻做到模范带头,将提升森林公安形象和培养标准融为一体,带动集安市森林公安队伍的壮大发展和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2014年至今,我大队新转入党组织关系2人,递交入党申请书2人,现有在职党员20人,预备党员1人。新生力量的加入,为我人民公安队伍增添了活力。(张璐 赵文洋)